112年:專師通論
66 歲王先生,急性腦中風後家屬想了解其失能程度,及有關「全民健康保險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中對於腦中風急性後期照護模式與規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收案對象為急性腦中風發作滿3個月,且病況穩定之病人
B急性腦中風後治療的黃金期,復健成效最好的時間是發病後3 - 6個月
C轉到急性後期照護醫院,可以讓失能狀況改善,再住院率與一年內死亡率下降
D急性後期照護團隊,依病人評估結果安排適當之急性後期整合照護模式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全民健康保險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Post-acute Care, PAC)中,腦中風病人收案對象與照護模式的規範,並結合一般腦中風復健黃金期以及急性後期整合照護成效的相關數據。
選項分析
- 選項A
敘述「收案對象為急性腦中風發作滿3個月,且病況穩定之病人」。實際上,PAC試辦計畫收案對象須為新發急性腦血管疾病,且符合「重大傷病」定義:急性發作後1個月內,病情穩定且具復健潛能者,始由醫學中心轉介至下游PAC承作醫院;照護期限原則為3–6週(最長展延至12週),並非發病滿3個月後始收案(stroke.org.tw)(nhi.gov.tw)。 - 選項B
敘述「急性腦中風後治療的黃金期,復健成效最好的時間是發病後3-6個月」。多項動物及臨床研究均指出,急性中風後3–6個月內為神經可塑性高峰期,患者對復健訓練的敏感度最強,功能恢復機會最大([pubmed.ncbi.nlm.nih.gov](https://pubmed.nc
...(解析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