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醫學四(2)
關於巴金森氏病( Parkinson disease )之治療,下列何者錯誤?
A左多巴( levodopa )是黃金治療準則,愈早使用大劑量對病患愈有利
B多巴胺促效劑( dopamine agonist )是治療選擇之一,尤其是對較年輕的患者
C多巴胺促效劑( dopamine agonist )可作用於不同類型之 dopamine receptors
D對口服藥物藥效波動大的患者,視丘下核( subthalamic nucleus )刺激術是有效的治療選擇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探討 Parkinson disease 的主要治療策略與適應症,重點在於 levodopa 的使用時機與劑量、dopamine agonist 的角色與作用機轉,以及深部腦刺激(DBS)中對 subthalamic nucleus 的適應症與療效。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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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
「左多巴(levodopa)是黃金治療準則,愈早使用大劑量對病患愈有利」
Levodopa 確實是 PD 的金標準療法,但臨床與指引建議在早期使用時,應採用「最低有效劑量」,以減少早期產生 dyskinesia 及 motor fluctuations 的風險。早期高劑量使用反而與更快發生 levodopa‐induced dyskinesia 相關,並不利於病人長期功能維持 (neurology.org)。 -
選項B
「多巴胺促效劑(dopamine agonist)是治療選擇之一,尤其是對較年輕的患者」
AAN 指引建議,對於年齡小於 60 歲、有較高 dyskinesia 風險者,可考慮以 dopamine agonist 作為初始治療,以延緩 levodopa 引起的運動併發症 ([pmc.nc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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