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醫學六(2)
28歲女性懷孕 18週,接受第二孕期母血唐氏症篩檢,結果顯示胎兒得唐氏症的機率是 1/30 ,孕婦要求進行人工流產,下列處置何者最適宜?
A符合優生保健法規定,依照病人要求,安排人工流產
B說明母血唐氏症篩檢為風險評估,建議羊膜穿刺確認胎兒是否為唐氏症
C考量篩檢準確度,應再進行一次母血唐氏症篩檢
D安排高層次超音波,來確認胎兒是否為唐氏症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第二孕期母血唐氏症篩檢屬於篩檢(screening),只能提供風險估計;陽性篩檢結果需進一步以侵入性診斷(amniocentesis或CVS)確認胎兒染色體狀態,才能依臺灣《優生保健法》就「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進行合法人工流產。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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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
《優生保健法》確實規定胎兒若「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可獨立施行人工流產;但此法所需的「畸型發育之虞」必須經醫學診斷證實,篩檢報告本身僅為「高風險」,未達診斷標準,故不應直接依篩檢結果安排流產 (taiwan.yam.org.tw)。 -
選項B
說明篩檢性質並建議羊膜穿刺作為診斷確定,是符合國際與本地臨床指引的標準作法。ACOG建議對篩檢陽性者進行遺傳諮詢及侵入性診斷以確認結果後,才能做出終止妊娠等重大決策 (acog.org)。同時,《優生保健法》也要求醫師在人工流產前必須提供充分醫學證據並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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