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醫學六(2)
41歲男性,左下側牙齦無痛性潰瘍約四個多月,一個月前開始左側頸部摸到迅速腫大的硬塊,視診發現該橢圓形潰瘍病灶位於牙齦,最長徑約 3公分,觸診左頸發現 3顆各約2乘2乘2公分,堅硬、表面不規則、無法移動的腫塊。經牙齦切片病理檢查,確定診斷為分化良好的鱗狀上皮癌,在無遠端移轉的狀況下,下列何種治療最適當?
A進行廣泛性切除口內病灶及左側頸部淋巴腺廓清手術
B放射線治療及化學治療
C先進行廣泛性切除口內病灶及左側頸部淋巴腺廓清手術,再進行放射線治療或放化療
D先進行化學藥物治療,再進行廣泛性切除口內病灶及左側頸部淋巴腺廓清手術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口腔鱗狀上皮癌(oral cavity SCC)若屬「可切除、但已有頸部淋巴結轉移(N2 或以上)」的晚期(Stage III/IV)疾病,治療策略以「先手術(廣泛性切除+頸部淋巴腺廓清),再依病理危險因子決定術後放射線或同步化學放射線(CRT)」為國際指引共識。手術能最佳化局部控制;多顆淋巴結陽性或疑似被膜外侵犯者,術後加放射線或 CRT 可顯著降低局部區域復發與提升存活率。(ahns.info)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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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 A - 僅手術(口內廣泛切除+左側頸部淋巴腺廓清)
手術為首選,但多顆 (>1) 頸部淋巴結轉移屬高危險因子,術後若無 adjuvant RT/CRT,局部區域復發率高,不符指引。 -
選項 B - 放射線治療及化學治療(非手術)
口腔原發灶通常以手術為最有效根治手段;單純以放療或放化療作為「第一線」僅用於無法切除或拒絕手術者,此病例屬可切除病灶,故非最適方案。 -
選項 C - 先手術(口內廣泛切除+左側頸部淋巴腺廓清),再加放射線治療或放化療
完全符合 NCCN/ASCO/AHNS 對 Stage III/IV 可切除口腔癌之建議:手術為核心,術後依病理報告(多顆淋巴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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