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藥學六(第2次)

依據藥事法,降血壓藥廣告可以在下列何種刊物刊登?

A消費者雜誌
B台灣醫學會期刊
C健康世界雜誌
D運動健美雜誌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藥事法第 67 條規定:凡「須由醫師處方」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藥品,其廣告僅得刊登於「學術性醫療刊物」。降血壓藥屬處方藥,廣告僅能出現在專業醫事人員閱讀的醫學期刊內,不得出現在一般大眾媒體。(law.moj.gov.tw)

選項分析

  • 選項 A 消費者雜誌
    面向一般讀者,不屬「學術性醫療刊物」,刊登處方藥廣告違反第 67 條。故錯。

  • 選項 B 台灣醫學會期刊
    為醫師專業團體發行的學術期刊,符合「學術性醫療刊物」定義,可合法刊登處方降血壓藥廣告。故正確。

  • 選項 C 健康世界雜誌
    屬健康生活類大眾期刊,非專業學術醫療刊物,不符法條要求。故錯。

  • 選項 D 運動健美雜誌
    以運動與健身族群為讀者,亦屬大眾媒體,不能刊登處方藥廣告。故錯。

答案解析

依藥事法第 67 條,處方藥(包括常見降血壓藥 ACEI、ARB、β-blocker、CCB 等)之廣告「以登載於學術性醫療刊物為限」,違者可依同法第 92 條處新臺幣二十萬至五百萬元罰鍰。台灣醫學會期刊屬醫師專用之學術醫療刊物,因此僅選項 B 符合法規。

核心知識點

  1. 藥事法第 67 條:處方藥廣告只能刊登於「學術性醫療刊物」。
  2. 凡向一般民眾傳播之媒介(報紙、電視、網路、流行/健康/消費雜誌)皆屬違規。
  3. 違規罰則:藥事法第 92 條,20–500 萬元罰鍰,並得廢止許可證。
  4. 降血壓藥屬處方藥,故受第 67 條限制。考試常以「處方藥廣告」vs「成藥/食品廣告」作區分,務必熟記。

臨床重要性

醫療專業期刊內的處方藥資訊,能確保內容針對醫事人員,不誤導一般民眾自行購藥或更改治療,提高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