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藥學四(第2次)
有關醫院藥局藥品管理與配送之敘述,下列何者最不適當?
A藥局與各醫療單位皆須了解管制藥品遺失、失竊或破損時的處理作業程序
B須訂定且落實緊急用藥之因應措施
C藥局與各醫療單位應將一般藥品與高警訊藥品分開放置
D藥局內須冷藏或冷凍貯存之藥品,應每日監測及記錄藥品之貯存溫度,其他醫療單位可不用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聚焦於醫院藥局及各醫療單位對藥品(尤其是須冷藏或冷凍貯存之藥品)儲存環境之管控責任,考察GSP/GDP(藥品經營品質管理規範/藥品良好分銷規範)及醫療機構品質查核準則對所有儲存場所—不只藥局—均須落實溫度監測與記錄的要求。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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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
「藥局與各醫療單位皆須了解管制藥品遺失、失竊或破損時的處理作業程序」
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27條規定,管制藥品若發生減損(包括遺失、失竊、破損),管理人必須立即向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報核,並於7日內完成申報手續;涉及刑事案件者亦須提出報案證明文件 (chshb.gov.tw)。此為法規強制要求,選項正確。 -
選項B
「須訂定且落實緊急用藥之因應措施」
醫院藥局需針對急救藥物(如心肺復甦、過敏性休克等情況所需藥品)訂定標準作業程序(SOP),確保受理緊急需求時能即時調配與配送,減少延誤風險。此為醫療品質查核及病人安全常見要求,選項正確。 -
選項C
「藥局與各醫療單位應將一般藥品與高警訊藥品分開放置」
依ISMP高警訊藥物儲存建議,高警訊藥品需與其他藥品分區存放並加警示標籤,以避免調劑、給藥錯誤。臺灣醫院評鑑中亦多強調高警訊藥物必須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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