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藥學六(第2次)

下列何者不是藥事法所稱製劑之分類?

A醫師處方藥品
B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C固有成方製劑
D調製藥品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藥事法第 8 條對「製劑」的定義及其分類。製劑係指以原料藥經加工調製而成一定劑型及劑量之藥品,且依藥事法目的是依照不同藥品之安全性與用途,將製劑分為若干管理類別。

選項分析

  • 選項A 醫師處方藥品
    藥事法明文將「醫師處方藥品」列為製劑的一種管理類別,須憑醫師處方才能領用。(mohw.gov.tw)

  • 選項B 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亦為法定之製劑分類之一,指經醫師、藥師或藥劑生書面指示可以領用的藥品,管理上介於處方藥與成藥之間。(mohw.gov.tw)

  • 選項C 固有成方製劑
    指我國固有醫藥習慣使用且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選定公告之中藥處方,依固有成方調製而成的丸、散、膏、丹等,屬製劑分類之一。(mohw.gov.tw)

  • 選項D 調製藥品
    「調製」屬於調劑作業行為之定義(如剝半、磨粉、泡水等),並非藥事法所稱「製劑」的管理分類。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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