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藥學六(第2次)
依照嚴重藥物不良反應通報辦法,下列有關嚴重藥物不良反應之敘述,何者錯誤?
A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必要時得向醫療機構、藥局及藥商請求提供嚴重藥物不良反應病人之就醫紀錄、給藥紀 錄或產品資料
B包括死亡及危及生命等6款情形
C死亡或危及生命之嚴重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後可立即獲得藥害救濟補償
D醫療機構、藥局、藥商應填具通報書,連同相關資料,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或其委託機構通報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測試「藥品嚴重不良反應通報辦法」的法規內容,包括嚴重不良反應的定義、通報義務與程序、中央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的調查權限,以及通報行為與藥害救濟補償的區分。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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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必要時得向醫療機構、藥局及藥商請求提供嚴重藥物不良反應病人之就醫紀錄、給藥紀錄或產品資料」
依「藥品嚴重不良反應通報辦法」第10條第2項,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要求醫療機構、藥局及藥商提供前項(即藥品嚴重不良反應)之相關文件、資料,且機構及藥商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此「文件、資料」包括病歷、給藥紀錄、產品安全資料等,與選項描述相符,為正確敘述。(s6law.com) -
選項B
「包括死亡及危及生命等6款情形」
依第2條第1項,本辦法所稱之嚴重藥品不良反應包括:一、死亡;二、危及生命;三、永久性殘疾;四、胎兒、嬰兒先天性畸形;五、病人住院或延長其住院時間;六、其他可能導致永久性傷害之併發症,共6款,與選項一致,為正確敘述。(s6law.com) -
選項C
「死亡或危及生命之嚴重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後可立即獲得藥害救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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