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藥學六(第2次)
罕見疾病藥物申請查驗登記,下列何者不得申請為主要適應症?
A營養
B預防
C診斷
D治療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聚焦於《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下,罕見疾病藥物查驗登記的主要適應症範圍。
選項分析
- 選項A 營養
法條雖第1條提及「維持生命所需之特殊營養食品」需保障供應,但《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第15條規定,申請查驗登記之罕見疾病藥物,其主要適應症僅限於「預防、診斷或治療罕見疾病」,不包含營養用途,故此選項錯誤,亦即不得作為主要適應症申請查驗登記 (president.gov.tw)。 - 選項B 預防
完全符合第15條「主要適應症用於預防罕見疾病」的法定條件,可申請查驗登記 (president.gov.tw)。 - 選項C 診斷
符合法條所列「主要適應症用於診斷罕見疾病」,可進行查驗登記申請 (president.gov.tw)。 - 選項D 治療
亦為第15條明列「主要適應症用於治療罕見疾病」之一,合法申請查驗登記 ([president.gov.tw](https://www.president.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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