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藥學六(第1次)
依藥師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藥師執行藥事照護之處所?
A醫院
B護理機構
C社區藥局
D衛生局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聚焦《藥師法》關於藥師執業及執行「藥事照護相關業務」的法定場域範圍,明訂藥師執業處所應為醫療機構或藥局,並於特定情形下可支援機構式或社區式藥事照護;行政主管機關(如衛生局)並非執業處所。
選項分析
- 選項A 醫院
醫院藥學部或病房藥局內,藥師負責臨床藥學服務、病人用藥評估與療效監測,屬《藥師法》所定「醫療機構」執業處所之一,合法提供藥事照護業務(e-pharm.info)。 - 選項B 護理機構
包括長期照護機構、護理之家等,衛生福利部長期推動「機構式藥事照護服務」,藥師可至機構內為住民進行用藥盤點、治療方案建議與追蹤,屬合法支援執業場域(chshb.gov.tw)。 - 選項C 社區藥局
社區藥局為藥師最主要執業處所,且配合健保及食藥署計畫推動「用藥整合性服務」、「居家藥事照護」、「判斷性服務」等多元化藥事照護,符合法定執業範圍([mohw.gov.tw](https://www.mohw.gov.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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