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藥學六(第1次)

依藥師法之規定,下列有關藥師懲戒之方式,何者正確?

A撤銷藥師證書
B撤銷藥師執業執照
C限制執業範圍或停業一年以上
D警告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藥師之「懲戒」係依藥師法第 21-1 條訂定,僅有法律明文列舉之五種方式,且用詞必須與條文完全一致。若文字或期間與條文不符,即屬錯誤。

選項分析

  • 選項A 撤銷藥師證書
    條文用語為「廢止藥師證書」,並非「撤銷」。行政法上「撤銷」係因違法而追溯失效,「廢止」則係基於公益需要使將來失效,二者法律效果不同,故本選項用詞不符條文,為錯誤。(law.chienwen.net)

  • 選項B 撤銷藥師執業執照
    條文列舉為「廢止執業執照」,同樣並非「撤銷」,用語錯誤。(law.chienwen.net)

  • 選項C 限制執業範圍或停業一年以上
    條文規定「限制執業範圍或停業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題目將停業期間改為「一年以上」,逾越法定上限,內容不符。([law.chienwen.net](https://law.chienwen.net/law/%E8%97%A5%E5%B8%AB%E6%B3%95?utm_source=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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