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藥學六(第1次)
下列何者屬於法定藥事照護之業務範圍?
A醫院護理師拿藥給臥床病人,告訴他胃藥應嚼碎服下
B藥師依處方箋將錠劑磨成粉提供病人服用
C藥師幫病人分裝藥品
D藥師幫病人評估給藥流程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藥事照護 (pharmaceutical care)」在我國係明訂於《藥師法》第15條,屬藥師專業服務之一環。重點是「以病人為中心、藥師主動參與」,透過評估處方及給藥流程、辨識與解決用藥相關問題、與醫師討論調整處方並追蹤結果,以提升療效與安全。藥品調劑、分裝、製劑等屬傳統調劑業務,與藥事照護之核心「臨床評估與介入」不同。(law.moj.gov.tw)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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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
由護理師於病房發藥並口頭指導。執行者非藥師,且內容屬一般護理給藥指導,不符合《藥師法》所稱「藥事照護相關業務」,故非屬法定藥事照護。 -
選項B
藥師依處方將錠劑磨粉後供病人服用,屬處方調劑中「劑型調整」之技術行為,仍屬「藥品調劑」範疇,並未對用藥流程與問題進行臨床評估,故不屬藥事照護。 -
選項C
藥師單純將多顆藥品分裝(例如使用藥盒),同樣屬「藥品儲備、供應及分裝之監督」,為傳統藥局業務,未包含臨床評估與追蹤,也非藥事照護。 -
選項D
藥師對病人「給藥流程」進行評估、辨識潛在風險並擬定照護計畫,正符合藥事照護核心工作(判斷性服務、用藥問題評估、與醫師溝通處方調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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