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藥學六(第1次)
小新在藥品公司買了 2 瓶合法之指示藥品,沿街到處叫賣,依藥事法之規定,其行為應屬下列何者?
A未申請藥商許可執照販賣藥品
B未依處方箋調劑藥品
C未經查驗登記販賣藥品
D藥商僱用之推銷員未經登記,執行推銷工作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藥商之管理-凡要銷售任何等級藥品(包含指示藥品),必須先依《藥事法》第27條向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並領取「藥商許可執照」。未領執照即擅自販售,屬「無照藥商」行為,依同法第92條可處新臺幣3萬至15萬元以上罰鍰。(laws.com.tw)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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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 未申請藥商許可執照販賣藥品
小新並非藥商、亦未領藥商許可執照,卻沿街叫賣指示藥品,完全符合「無照藥商販賣藥品」定義。此為《藥事法》第27條違規態樣,正確。(laws.com.tw) -
選項B 未依處方箋調劑藥品
「指示藥品」屬於可由醫師、藥師或藥劑生指示使用的成藥,購買不需醫師處方;本題非處方調劑問題,因此與題意不符,錯誤。 -
選項C 未經查驗登記販賣藥品
題幹已明載「合法之指示藥品」,表示產品已有藥品許可證並完成查驗登記,不屬於無證藥品,錯誤。 -
選項D 藥商僱用之推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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