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藥學六(第2次)

依據藥害救濟法,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的組成,不包含下列何者?

A法學專家
B政府官員代表
C醫藥學專家
D社會公正人士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藥害救濟法透過「衛生福利部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審議個案並核定給付。法規對委員組成有明確規定:僅限醫學、藥學、法學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並未納入政府官員代表。(mohw.gov.tw)

選項分析

  • 選項A 法學專家
    法條列為必備類別之一,屬委員來源。(mohw.gov.tw)

  • 選項B 政府官員代表
    條文未將政府官員列為委員類別;主管機關僅負責「聘任」並無派員。故不屬委員構成。

  • 選項C 醫藥學專家
    條文明訂醫學、藥學專家皆屬委員類別。(mohw.gov.tw)

  • 選項D 社會公正人士
    條文明列,且與法學專家合計不得少於委員三分之一。([mohw.gov.tw](https://www.mohw.gov.tw/dl-922

...(解析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