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藥學六(第2次)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關於保險人進行藥價調整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得對具標準包裝之藥品訂定基本價及下限價
B下限價即最低調整價格,保險人於價格調整過程中調整前支付價格低於下限價者,不予調整
C指示用藥之品項如為健保已經收載品項,適用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所訂之下限價
D經專家認定之劑型或包裝不具臨床意義者,不訂基本價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此題考核「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第十五條有關保險人訂定藥品基本價(basic price)及下限價(floor price)的規定,並瞭解哪些品項適用或不適用此機制。

選項分析

  • 選項A:「得對具標準包裝之藥品訂定基本價及下限價」
    根據第十五條第1項,保險人進行藥價調整時,得對藥品訂定基本價及下限價;而第1項及第2項細項明訂,具標準包裝(standard packaging)的錠劑或膠囊劑可適用基本價(新臺幣1.5元或2元),且第2項亦規定各劑型之下限價(如錠劑膠囊劑下限價1元)(gazette.nat.gov.tw)。因此可對具標準包裝之藥品同時設定基本價與下限價,選項A正確。

  • 選項B:「下限價即最低調整價格,保險人於價格調整過程中調整前支付價格低於下限價者,不予調整」
    條文明確定義下限價為最低調整價格:「調整前支付價格高於下限價者,最低調整至下限價;調整前支付價格低於下限價者,不予調整」([gazette.nat.gov.tw](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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