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藥學五(第1次)
面積小於 2%之灼燙傷,下列何者較適合使用非處方藥自我照護?
A22歲健康男性,熱水燙傷臉部,傷及表皮層
B40歲女性,有氣喘病史,熱水燙傷手指,傷及真皮層
C50歲女性,有糖尿病,熱水燙傷腳趾,傷及真皮層
D70歲男性,有攝護腺肥大,觸電灼傷手指,傷及真皮層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探討對於小於2%體表面積(TBSA)之熱傷(燙傷/灼傷)病患,判斷何種情況下可採用非處方藥(OTC)自我照護,並依照燒燙傷常規分級與轉診準則(American Burn Association Referral Criteria)來決策。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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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22歲健康男性,熱水燙傷臉部,表皮層(第一度燙傷)
- 雖然深度僅表皮層、屬第一度燙傷,可用冷水沖洗、醋酸纖維素敷片或蘆薈gel等OTC鎮痛保濕。
- 但燙傷部位位於「臉部」,依據美國家庭醫學會(AAFP)與ABA準則,任何臉部燙傷都應考慮專業評估或轉診,以避免後續色素沉澱、疤痕與功能影響(aafp.org)。
→ 不宜自行OTC;應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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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B:40歲女性,有氣喘病史,熱水燙傷手指,真皮層(第二度燙傷)
- 屬 superficial partial-thickness(淺層真皮)燙傷,若單純小面積(<2% TBSA),且末涉特殊部位(如大關節、足底等)、機制單純(熱水燙傷非電擊/化學)、病人除氣喘外無影響傷口癒合之高風險合併症。
- 根據ABA準則,僅當合併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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