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藥學六(第2次)

下列有關藥品製造及管理之敘述,何者正確?

A物流中心對輸入藥品重貼標籤之作業,應符合藥品優良製造規範
B經核准製造之臨床試驗用藥,可依法申請全民健保給付
C中央研究院若依中華藥典所定方法,即得接受委託檢驗藥物
D原料藥中間體之製造,目前尚無須符合藥品優良製造規範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探討我國藥品製造與管理相關法規,包含藥品優良製造規範(GMP)、藥物委託檢驗管理及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等法規限制。核心在於釐清何種作業屬於「製造」、需符合GMP規範;何種藥品得申請NHI給付;委託檢驗機構之認證要求;以及原料藥與中間體的GMP適用範圍。

選項分析

  • 選項A
    「物流中心對輸入藥品重貼標籤之作業,應符合藥品優良製造規範」
    依據TFDA對「分裝」、「包裝」作業皆屬製造行為之規定,這些作業必須於GMP廠房內按照GMP書面程序進行,以防污染、混雜或標示錯誤影響用藥安全。分裝、包裝及標示皆列為GMP製造管控範疇,物流中心若自事業體名稱直接執行重貼標籤,即屬製造行為,需符合GMP規範 (mohw.gov.tw)。

  • 選項B
    「經核准製造之臨床試驗用藥,可依法申請全民健保給付」
    臨床試驗用藥屬臨床試驗範疇,尚未完成上市查驗登記,不在健保給付標準「收載或暫予收載藥物名單」之內。健保給付僅限於經健保署標準會議收載之上市藥品,臨床試驗用藥不得申請給付 ([gazette.nat.gov.tw](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

...(解析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