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藥學六(第1次)

下列何者不屬於藥事法之管理範疇?

A藥物製造及販賣
B藥物查驗登記
C藥師執業登記
D藥商管理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在考「藥事法」(Pharmaceutical Affairs Act)所規範的範疇,並與其他醫事相關法規(如藥師法)做區隔。需釐清哪些行為、主體是歸「藥事法」管理,哪些則屬其他法規範圍。

選項分析

  • 選項A 藥物製造及販賣
    藥事法第71條明訂中央或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得檢查「藥物製造業與販賣業」之處所、設施及業務,並可抽驗藥物,業者不得拒絕 (6laws.net)。因此「藥物製造及販賣」屬於藥事法管轄範圍。

  • 選項B 藥物查驗登記
    藥事法第39條第1項規定,製造、輸入藥品者,須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藥品查驗登記」,經核准後始得製造或輸入;並明定應依「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辦理 (cde.hywebj00.com.tw)。故「藥物查驗登記」亦屬藥事法管理。

  • 選項C 藥師執業登記
    藥師執業登記的法源在於《藥師法》第7條,規定「藥師應向執業所在地主管機

...(解析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