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藥學六(第2次)
下列有關隱形眼鏡之敘述,何者錯誤?
A日拋隱形眼鏡,得不限刊登於學術性醫療刊物
B隱形眼鏡屬第二等級醫療器材,藥局不可販售
C隱形眼鏡廣告須經事前審查,且要加註警語
D隱形眼鏡網路販售,藥商須事前提出申請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考查「隱形眼鏡」作為醫療器材之分級、販售通路與廣告規範。重點在於醫療器材管理法及其子法(藥事法或醫療器材管理辦法)對第二等級醫療器材(如隱形眼鏡)的販售管制、網路通路申請、及廣告申請與警語標示之規定。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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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
「日拋隱形眼鏡,得不限刊登於學術性醫療刊物」
依衛生福利部109年11月25日公告:「除『日戴型每日拋棄式隱形眼鏡』外,其餘隱形眼鏡之廣告,以登載於專供醫事人員閱聽之醫療刊物、傳播工具,或專供醫事人員參與之醫療學術性相關活動為限」,自110年5月1日生效。此法明文排除每日拋棄式隱形眼鏡限制,代表日拋片可不限於醫事人員專屬媒體刊登廣告,故選項A正確。 (join.gov.tw) -
選項B
「隱形眼鏡屬第二等級醫療器材,藥局不可販售」
隱形眼鏡雖歸屬第二或第三等級醫療器材(非植入性),仍可於具藥商許可執照之實體藥局販售;僅禁止於網路(通訊交易通路)販售,並非全面禁止藥局通路,故此說法錯誤。 ([dep.mohw.gov.tw](https://dep.mohw.gov.tw/pro/cp-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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