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醫檢)檢驗(1)

關於檢體的傳送與儲存,下列敘述何者最不適當?

A血液檢體,在機構內室溫傳送即可
Bformalin-fixed, paraffin-embedded(FFPE)檢體,必須低溫傳送
C收到痰液檢體,如無法立即處理,應將檢體冷藏保存
D尿液檢體,必須低溫傳送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檢體在送檢前的保存與運送溫度,會影響檢驗結果的準確性與樣本品質。不同檢體類型(血液、組織、痰液、尿液)因其成分穩定性差異,需遵守特定的溫度範圍與時限。

選項分析

  • 選項A
    「血液檢體,在機構內室溫傳送即可」
    多數血液檢驗(如全血分子檢測、C-peptide/insulin、血清學)允許採用EDTA抗凝全血室溫(約18–25°C)運送,且可在24小時內送達而不影響檢驗結果。實驗室常規指引建議,採EDTA管收集的全血可在室溫下於24小時內完成運送與處理;若延遲超過,才考慮2–8°C冷藏保存 (healthcare.uiowa.edu)。
    此選項敘述正確。

  • 選項B
    「formalin-fixed, paraffin-embedded(FFPE)檢體,必須低溫傳送」
    FFPE組織塊及切片經10%中性緩衝福馬林固定、石蠟包埋後,其組織蛋白質與核酸已被化學交聯,需防止陽光直射或極端溫濕度變異,但並不需要2–8°C或更低溫度運送。標準指引明訂FFPE可於常溫下包裝運送,並強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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