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專師內科114年:專師共同科

有關急性冠心症治療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在沒有禁忌症的情況下,應儘可能加上HMG-CoA還原酶抑制劑
B硝酸鹽類藥物可緩解症狀,但無證據顯示可降低死亡率
C若合併心衰竭徵象時,應儘早使用受體阻斷劑以改善症狀
D當左心室射出率<40%時,儘早使用血管張力素轉化酶抑制劑可降低死亡率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急性冠心症(Acute Coronary Syndrome, ACS)的藥物治療以減少再梗塞與死亡率為首要目的。常用藥物包含高強度 statin、硝酸鹽、β-blocker、ACE inhibitor 等;不同藥物的起始時機與適應症需依病人血流動力學、左心室功能與併發症(如心衰竭、休克)個別評估。

選項分析

  • 選項A
    高強度 HMG-CoA 還原酶抑制劑(statin)為所有 ACS 病人之標準二級預防,除非有明確禁忌症(例如活動性肝炎)。最新 ACC/AHA 及 ESC 指南均列為 Class I 推薦,且可合併 ezetimibe 或 PCSK9 抑制劑進一步降 LDL-C。(jacc.org)
    ⟹ 敘述正確。

  • 選項B
    硝酸鹽(nitroglycerin 及其衍生物)可舒張靜脈、降低前負荷與緩解胸痛,但隨機試驗與系統性回顧顯示對短期或長期死亡率並無明確益處。(pubmed.ncbi.nlm.nih.gov)
    ⟹ 敘述正確。

  • 選項C
    「受體阻斷劑」在此語境指 β-blocker。ACS 指南建議:
    ‧ 口服 β-blocker 應在 24 小時內給予「無心衰竭徵象、無低心輸出狀態、無休克高風險」之病人;若有 HF 症狀或 Killip II–IV,特別是血壓低、心搏過快者,早期(尤其靜脈注射)β-blocker 可能誘發低血壓或心源性休克,屬 Class III: Harm。(jacc.org)
    ⟹ 敘述錯誤(本題應選)。

  • 選項D
    左心室射出分率(LVEF)<40% 代表收縮功能受損。多項大型試驗證實,於心肌梗塞後 24 小時內開始口服 ACE inhibitor 可顯著降低 30 日及長期死亡率,效益以低 LVEF 或有 HF 症狀者最明顯。(ahajournals.org)
    ⟹ 敘述正確。

答案解析

β-blocker 的抗缺氧及抗再梗塞作用雖已確立,但其對血壓與心輸出量的負向影響,易在早期併發心衰竭或休克病人觸發血流動力學惡化。故各大指南均強調「有 HF 徵象或低心輸出風險者,不得急性期常規給予 β-blocker(尤其靜脈製劑)」。題幹將「合併心衰竭徵象」視為必須「儘早」給 β-blocker,與實證及指引相反,故為錯誤敘述。

核心知識點

  1. Statin:ACS 出院前即應開始高強度 statin,並持續無限期;不僅降 LDL-C,亦具「pleiotropic」穩定斑塊效應。
  2. Nitrate:主要為症狀控制;對預後無顯著影響,考試常考「緩解疼痛但不降死亡」。
  3. β-blocker:24 小時內僅適用於 hemodynamically 穩定且無 HF 徵象之病人;有休克或 HF 危險因子反宜延後。
  4. ACE inhibitor:LVEF < 40% 或伴 HF、DM、HTN 時,24 小時內口服起始可減少死亡與重塑;需注意低血壓及腎功能。
  5. Killip 分級與休克風險評估:決定 β-blocker 與其他降壓藥(如 nitrate、ACEi)之使用時機。

臨床重要性

掌握 ACS 初期各藥物的「適應症—禁忌症」組合,能避免因不當降壓或負性肌力而加劇缺血、導致死亡;亦是心臟加護單位常見的處置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