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專師通論

「專師及訓練專師執行監督下之醫療業務辦法」第5條,有關預立特定醫療流程訂定內容 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使用ICD-10所羅列的疾病來製作照護流程診斷
B包含書寫紀錄及記錄相關處置或措施
C明訂專師及訓練專師應具備之特定訓練標準或要件
D明訂監督之醫師及監督方式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第5條第3款所稱「預立特定醫療流程」的訂定內容,須參照第7條對該流程內容的規範。

選項分析

  • 選項A
    「使用ICD-10所羅列的疾病來製作照護流程診斷」
    條文第7條列出預立特定醫療流程內容包括:1.執行之醫療活動範圍;2.病人症狀、病史、身體評估及其他相關情況或診斷;3.可執行之醫囑格式;4.醫療處置或措施;5.向醫師回報機制;6.處置記錄;7.醫師監督方式;8.專科護理師及訓練專師應具備之特定訓練標準或要件,並未要求或指示全以ICD-10編碼疾病做為流程之診斷依據,故此選項錯誤。 (law.moj.gov.tw)

  • 選項B
    「包含書寫紀錄及記錄相關處置或措施」
    條文第7條第6款明訂「記錄醫療處置」(Recording the medical treatments);第5款則要求向監督醫師回報醫療結果。此選項與條文符,為正確敘述。 (law.moj.gov.tw)

  • 選項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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