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專師通論
病人符合下列臨床條件之一,且有預立醫療決定者,醫療機構或醫師得依其預立醫療決定 終止、撤除或不施行維持生命治療或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之全部或一部,下列何者錯誤?
A由二位與該疾病診斷或治療相關之專科醫師確診之末期病人
B不可逆轉之昏迷狀況,若因外傷所致,其意識超過三個月無恢復跡象
C永久植物人狀態,若因外傷所致,其植物人狀態超過六個月無改善跡象
D極重度失智,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linical dementia rate,CDR)達三分以上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病人自主權利法》及其施行細則對於「預立醫療決定」適用五種臨床狀況中,前四種(末期病人、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的診斷標準與要件,並據以決定是否得終止、撤除或不施行維持生命治療及人工營養流體餵養。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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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
「由二位與該疾病診斷或治療相關之專科醫師確診之末期病人」
依本法第十四條及其施行細則規定,四種臨床狀況之確診,不僅須由二位具相關專科醫師確診,尚須「經緩和醫療團隊至少二次照會確認」後,才能視為符合條件,並得依預立醫療決定執行終止等措施(5glife.tho.org.tw)。此選項僅提及二位專科醫師確診,未包括緩和醫療團隊確認,因此敘述不完整,屬錯誤。 -
選項B
「不可逆轉之昏迷狀況,若因外傷所致,其意識超過三個月無恢復跡象」
施行細則明訂,因外傷所致之不可逆轉昏迷,須「意識超過六個月無恢復跡象」;非因外傷所致者才為三個月方符合;除此之外,若有確切醫學證據顯示腦部受嚴重傷害亦可認定,不受三個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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