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醫檢)檢驗(2)

下列那種檢體,最不適合用來進行去氧核糖核酸親子鑑定?

A從犯罪現場採集的血斑
B以棉棒採集的口腔黏膜細胞
C從髮尾剪下的毛髮
D胚胎組織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DNA 親子鑑定(DNA paternity testing)需要含有**細胞核 DNA(nuclear DNA,nDNA)**的樣本,以進行短串聯重複序列(short tandem repeat, STR)分型。不同來源的檢體,其核 DNA 的含量與品質差異甚大,直接影響鑑定的可行性與準確性。

選項分析

(A) 從犯罪現場採集的血斑 適合。血液中的白血球(leukocytes)含有完整細胞核及豐富的 nDNA。即使乾燥的血斑在室溫存放一段時間,仍可萃取到足量的 nDNA 進行 STR 分型,是法醫學檢體的標準來源之一。

(B) 以棉棒採集的口腔黏膜細胞 適合。口腔黏膜上皮細胞(buccal epithelial cells)含有細胞核,採集方便、非侵入性,DNA 品質高,是親子鑑定中最常用的檢體之一。

(C) 從髮尾剪下的毛髮 ❌ 最不適合(本題答案)。毛髮的構成可分為兩部分:

  • 毛根(hair root/follicle):含有有核細胞(包括內外根鞘細胞),可提供豐富的 nDNA
  • 毛幹(hair shaft):即已長出皮膚表面的毛髮,其細胞在角質化過程中核已退化消失,不含完整細胞核

「從髮尾剪下的毛髮」代表取的是毛幹末端,完全不含毛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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