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護理精社護理(2)

根據精神衛生法,有關嚴重病人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①病人呈現出與事實脫節之精神狀態②不能處 理自己事務者 ③若被認定為嚴重病人必須強制住院 ④需要專科醫師診斷認定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精神衛生法》對「嚴重病人」之法律定義要件,以及強制住院的附帶要件。依該法第3條第1項第4款規定,嚴重病人須同時具備:
(1) 與現實脫節之精神狀態;
(2) 致不能處理自己事務;
(3) 經專科醫師診斷認定。 (law.moj.gov.tw)

選項分析

  • 選項①「病人呈現出與事實脫節之精神狀態」
    正確。《精神衛生法》第3條1項4款首句即為「病人呈現出與現實脫節之精神狀態」 (law.moj.gov.tw)。

  • 選項②「不能處理自己事務者」
    正確。同條第3條1項4款其次句載明「致不能處理自己事務」 (law.moj.gov.tw)。

  • 選項③「若被認定為嚴重病人必須強制住院」
    錯誤。認定為嚴重病人僅為可能啟動強制住院程序之前提之一,仍須合併「對自己或他人有傷害或有傷害之虞,且經專科醫師診斷有全日住院治療之必要」等條件,並經法院裁定後方得強制住院 (law.moj.gov.tw)。

  • 選項④「需要專科醫師診斷認定」
    正確。第3條1項4款末句「經專科醫師診斷認定者」即為要件之一 (law.moj.gov.tw)。

答案解析

「嚴重病人」之法律定義只能由專科醫師依精神醫療專業,判斷是否同時符合與現實脫節、無自理能力,並出具診斷認定證明;並非他人通知或主觀感受可隨意定義。一旦成立嚴重病人,家屬、保護人或地方主管機關應依「通報」機制辦理(第45條)。之後如符合「對自身或他人有傷害或傷害之虞,且須全日住院治療」,才能由保護人協助送醫,拒絕時再經緊急安置及強制鑑定程序,最終向法院聲請裁定強制住院(第59條)。因此只有①②④為「嚴重病人」之必要構成要件,故選C。

核心知識點

  • 《精神衛生法》第3條1項4款:嚴重病人之三大構成要件
  • 第45條:嚴重病人診斷認定後之通報義務
  • 第59條:強制住院之附帶要件(有傷害或傷害之虞,專科醫師診斷需要全日住院)及程序(緊急安置、強制鑑定、法院聲請)
  • 第61條、第67條:強制住院裁定後之續行、停止及司法審查程序

臨床重要性

準確掌握「嚴重病人」法律定義與強制住院要件,可兼顧病人權益及社會公共安全,確保專科醫師在依法行使強制措施時,既符專業判斷亦符法定程序,以維護當事人基本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