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護理基本護理(3)

有關護理人員法之規範,下列敘述何者最適當?

A停業應自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報請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備查
B停業逾三年者,應辦理歇業
C受停業處分仍執行業務者,廢止其護理師證書
D護理人員將證照租借予不具護理人員資格者使用,廢止其護理人員證書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重點在審閱《護理人員法》關於護理人員停業(suspension)與歇業(closure)的申報期限、停業最長期限及行政處分後續影響,並釐清證照管理與懲處規定。

選項分析

  • 選項A
    敘述「停業應自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報請備查」與法條不符。《護理人員法》第11條規定,停業或歇業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報請備查,且「前項停業之期間,以一年為限;逾一年者,應辦理歇業」談的是停業最長不得超過一年,並非申報期限σ(zh.wikisource.org)。

  • 選項B
    敘述「停業逾三年者,應辦理歇業」錯誤。《護理人員法》明訂停業最長以一年為限,逾一年即須歇業,與三年無關σ(zh.wikisource.org)。

  • 選項C
    敘述「受停業處分仍執行業務者,廢止其護理師證書」也不正確。法條第30條明定,受停業處分仍執行業務者,應廢止其執業執照(practice license),而非廢止護理人員證書(nurse certificate);僅在撤銷執業執照後仍執業,才予以廢止護理人員證書σ(tana.org.tw)。

  • 選項D
    敘述「護理人員將證照租借予不具護理人員資格者使用,廢止其護理人員證書」符合《護理人員法》第30-1條規定,將證照租借給不具資格者使用,應廢止護理人員證書,屬正確規範σ(lawplayer.com)。

答案解析

《護理人員法》第30-1條特別規範,護理人員將其執業執照租借予不具護理人員資格者使用時,中央主管機關應廢止其護理人員證書,並視租借對象及情節,得併處罰鍰或停業處分等;此一條文明確保障醫療安全,杜絕無資格人員冒用證照違法執業,選項D完整反映此規定,故為最適當答案σ(lawplayer.com)。

核心知識點

  • 《護理人員法》第8條:執業登記(執業執照)申請要件與更新
  • 第11條:停業/歇業申報義務
    • 申報期限:事實發生30日內報備
    • 停業最長1年;逾1年須歇業σ(zh.wikisource.org)
  • 第30條:受停業處分仍執行業務者,廢止其執業執照;受廢止執業執照處分仍執行業務者,廢止其護理人員證書σ(tana.org.tw)
  • 第30-1條:證照租借懲處規定—租借予不具資格者廢止護理人員證書σ(lawplayer.com)

熟記上述條文內容,方能正確判斷護理人員執業管理與懲處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