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護理產兒護理(3)

有關因應少子化的相關政策,下列敘述何者最不適當?

A育兒父母必須輪流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B擴大試管嬰兒的補助
C提高產檢補助次數及增加項目
D推動未滿兩歲育兒津貼政策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聚焦臺灣政府因應少子化的整體對策,包括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產檢補助、育兒津貼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等措施。考題意在判斷哪一項政策描述與現行做法最不相符。

選項分析

  • 選項A 育兒父母必須輪流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勞動部規定:雙薪家庭父母皆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且可「自行選擇」輪流申請或「同時」申請,並非強制必須輪流;因此將輪流設為唯一方式與現行法令不符 (mol.gov.tw)。

  • 選項B 擴大試管嬰兒的補助
    衛生福利部自2021年7月起擴大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取消排富、提高補助次數與金額,並於2025年持續擴大第二胎補助金額至與第一胎相同,提升可近性與成功率,係正確的少子化對策 (ftnn.com.tw)。

  • 選項C 提高產檢補助次數及增加項目
    行政院於2021年5月通過提高產檢次數由原本10次增至14次,並新增妊娠糖尿病篩檢、貧血檢驗及超音波檢查等項目,自110年7月1日實施,符合現行政策 (mohw.gov.tw)。

  • 選項D 推動未滿兩歲育兒津貼政策
    衛福部自112年1月1日起取消排富,只要未滿2歲幼兒即可領取育兒津貼(第一胎5000元/月,第二胎6000元,第三胎7000元),為核心少子化對策之一,完全符合現行做法 (mohw.gov.tw)。

答案解析

選項A將「輪流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列為唯一方式,但現行法令明確賦予父母「同時申請」或「輪流申請」的選擇權,並不強制必須輪流。其餘三項均為政府於2021年以後持續加碼並實施的少子化對策,符合政策方向,故A為最不適當選項。

核心知識點

  • 性別工作平等法與就業保險法: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給付資格與申請方式
  • 不孕症治療補助:申請條件、次數與金額範圍
  • 產前檢查補助:次數由10次增至14次,新增篩檢項目與超音波
  • 未滿2歲育兒津貼:補助對象、金額級距及取消排富條件

現行新政策比較

2026年1月1日實施「彈性育嬰留職停薪」新制,進一步放寬請假最短天數與申請方式,但對於「同時請領」或「輪流申請」的選項並未變動;試管嬰兒、產檢及育兒津貼相關補助則持續依既有方案運行,未出現強制輪流申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