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旭,1歲3個月,阿嬤照顧,護理師予事故傷害之預防指導,下列敘述何者最適當?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1 歲 3 個月嬰幼兒由阿嬤照顧,強調日常生活中常見之意外傷害預防:包括鼻腔異物、汽車乘坐安全、化學品誤食急救,以及洗澡燙傷預防。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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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小旭把小珠子塞入鼻孔,請阿嬤立即以手挖鼻孔
手指或棉棒挖取異物易將物體推得更深,造成鼻黏膜傷害、後墮至咽喉導致呼吸道阻塞,建議先讓孩子以healthy nostril吹氣,或採「家長之吻」(parent’s kiss)方式,用一短促氣流將異物推出,若失敗則送急診由醫師或耳鼻喉科專業人員移除 (mayoclinic.org)。 -
選項B:小旭使用兒童安全座椅時,應坐於前座右側
美國兒科學會(AAP)及CDC均建議12 歲以下兒童應坐於後座中央,且嬰幼兒在法定或製造商規定之rear-facing重量及年齡限制內,維持後向乘坐;若無法後向則forward-facing於後座,切勿置於前座以避免氣囊傷害 (hopkinsmedicine.org)。 -
選項C:小旭誤喝了漂白水,請阿嬤立即給予催吐,以防食道受傷害
漂白水屬強鹼性或氯化次氯酸鹽,催吐反而使食道與咽喉再次曝露於腐蝕性物質,易造成更嚴重灼傷。首要採取漱口或少量飲水稀釋;並即刻聯絡毒物防治中心,絕不自行誘導嘔吐或給予活性碳 (poison.org)。 -
選項D:小旭洗澡時,請阿嬤先放冷水,再放熱水
按照防燙傷原則,先將冷水流入浴缸再加入熱水,可避免水龍頭一開即噴出高溫水,降低幼兒突受高溫燙傷風險。並應以肘部或數據溫度計測試水溫,維持37–38 °C為宜 (nidirect.gov.uk)。
答案解析
選項D符合「浴缸注水防燙」基本原則,先放冷水再加熱水能確保出水溫度平順、安全,避免嬰幼兒因水柱初始溫度過熱而發生二度、三度燙傷。其他選項皆有安全性疑慮:A選方法錯誤、B乘坐位置違反後座優先原則、C誤用催吐反而增傷害風險。
核心知識點
- 異物(foreign body)誤塞鼻孔之急救:positive pressure、parent’s kiss、勿隨意digging
- 汽車嬰幼兒乘坐安全座椅(child safety seat)規範:rear-facing最長期、12 歲以下後座中央原則
- 化學性腐蝕物 ingestion急救:漂白水屬鹼性腐蝕物,採稀釋漱口且聯絡毒物中心,不催吐、不活性碳
- 洗澡燙傷防治:先注冷水後加熱水、設定熱水器不超過48 °C、使用溫度計或測試肘部測溫
臨床重要性
落實幼兒日常環境及家長教育,可大幅降低鼻腔異物、汽車事故、毒物誤食及燙傷等常見意外傷害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