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專師通論
專科護理師依據「預立醫療流程」執行業務後,監督醫師應於多久時間內完成核簽?
A監督醫師下班前
B病人出院前
C24小時內
D毋庸醫師核簽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聚焦「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預立醫療流程後,監督醫師完成核簽的時限」,出自衛生福利部「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第七條之規定。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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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監督醫師下班前
醫師下班時間因醫院、科別與當日工作安排而異,法規明文並未以「下班前」作為核簽期限,故不符規定。 -
選項B:病人出院前
病人出院日期同樣因個案治療進度而不同,且核簽與病人出院不具必然時間關聯,法令未採此時限。 -
選項C:24小時內
衛福部「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第七條規定:「專師及訓練專師執行預立特定醫療流程後,監督醫師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完成核簽。」正是本題答案所問之時限(mohw.gov.tw)。 -
選項D:毋庸醫師核簽
法規明確要求醫師需完成核簽,並訂定時限,並非免除核簽責任。
答案解析
根據衛生福利部「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第七條第1項規定,專科護理師依預立特定醫療流程執行業務後,監督醫師必須於24小時內完成核簽,以確保護理處置與醫師醫囑之合法性與安全性;逾期未簽視同違反法規,影響醫療品質及法律責任([mohw.gov.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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