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醫學二(1)

依照病人自主權利法,病人雖然已經有預立醫療決定,但下列何種臨床條件,醫療機構或醫師不得依其預立醫療決定終止、撤除或不施行維持生命治療或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之全部或一部?

A癌症末期病人
B處於不可逆轉之昏迷狀況
C永久植物人狀態
D所有程度的失智症患者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核心觀念為《病人自主權利法》第14條中,關於啟動「預立醫療決定」(Advance Decision, AD)的五款特定臨床條件。醫師必須在病人符合這五款條件之一,且經兩位專科醫師確診及緩和醫療團隊照會確認後,才能依據病人的預立醫療決定,終止、撤除或不施行維持生命治療或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

選項分析

  • A. 癌症末期病人
    • 錯誤(意指符合條件,醫師執行)。根據《病人自主權利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末期病人」為法定臨床條件之一。此處末期病人定義依《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指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且有醫學上之證據,近期內病程進行至死亡已不可避免者。
  • B. 處於不可逆轉之昏迷狀況
    • 錯誤(意指符合條件,醫師執行)。根據同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處於不可逆轉之昏迷狀況」為法定臨床條件之一。
  • C. 永久植物人狀態
    • 錯誤(意指符合條件,醫師執行)。根據同法第14條第1項第3款,「永久植物人狀態」為法定臨床條件之一。
  • D. 所有程度的失智症患者
    • 正確(意指符合條件,醫師不得執行)。根據同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法律明文規定僅限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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