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醫學二(1)
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團體家屋( group home )屬於下列何種長期照顧服務類型?
A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
B社區式服務
C居家式服務
D機構住宿式服務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重點為《長期照顧服務法》中對於各類長照服務模式的法定分類,特別是「團體家屋(Group Home)」的歸屬。
核心概念: 根據台灣《長期照顧服務法》第 9 條的分類,長照服務依其提供方式區分為以下四類:
- 居家式(Home-based):到宅服務。
- 社區式(Community-based):於社區設置場所提供服務(包含團體家屋)。
- 機構住宿式(Institutional):以入住方式提供全時照顧(如老人之家、護理之家)。
- 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針對照顧者提供的教育、喘息等支持。
雖然團體家屋提供長者「居住」的事實(24小時生活),但在法律定義與政策設計上,它被歸類為社區式服務。這是為了強調其「小規模」、「家庭化」以及「融合於社區」的特性,與傳統大規模、集中管理的「機構住宿式」服務有所區隔。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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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Family Caregiver Support Service):
- 錯誤。此類服務的對象是「家庭照顧者」(如家屬),內容包括喘息服務、情緒支持、照顧技巧訓練等,而非針對失能者本身的居住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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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社區式服務(Community-based Servi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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