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護理精社護理(1)

向精神病人和家屬說明電痙攣療法對憂鬱症的療效和治療過程,讓他們可以充分了解後再決定簽署同意書,此時醫療人員是秉持下列那一項倫理原則?

A自主原則
B不傷害原則
C誠實原則
D公平原則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核心觀念為**「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與醫學倫理原則的對應關係。 在醫療實務中,醫療人員向病人或家屬解釋病情、治療方式、風險與效益,並在病人充分理解後由其簽署同意書的過程,是為了保障病人的「自我決定權」。這直接對應到醫學倫理四原則中的自主原則(Autonomy)**。

選項分析

  • 選項A:自主原則(Autonomy) (正確)。自主原則強調病人有權利對自己的身體和醫療照護做出決定。醫療人員說明治療過程與療效(告知),目的是為了讓病人或其代理人(家屬)在充分理解資訊的基礎上,自願地做出是否接受治療的選擇(同意)。這正是「知情同意」的精神所在,即尊重個人的自我決定權。

  • 選項B:不傷害原則(Non-maleficence) (錯誤)。不傷害原則是指醫療人員有義務不對病人造成傷害,或將傷害降至最低(Do no harm)。雖然電痙攣療法(ECT)需要評估風險以避免不必要的傷害,但題幹強調的是「說明後讓其決定簽署同意書」的決策過程,而非治療本身的安全性或風險規避。

  • 選項C:誠實原則(Veracity) (錯誤)。誠實原則要求醫療人員必須說實話、不欺騙。雖然在取得同意的過程中必須「誠實說明」病情與治療資訊,但誠實只是達成「知情同意」的手段或前提。題幹最終的落腳點是「決定簽署同意書」,這是行使決策權的表現,因此自主原則比誠實原則更為核心且貼切。

  • 選項D:公平原則(Justice) (錯誤)。公平原則(或稱正義原則)主要涉及醫療資源的公平分配,確保病人不分種族、社經地位皆能獲得平等的對待。本題情境未涉及資源分配或差別待遇的問題。

答案解析

本題情境描述的是標準的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過程。根據生命醫學倫理原則,知情同意是建立在自主原則之上的具體實踐。

  1. 前提:醫療人員提供充分資訊(包含療效、過程、風險)。
  2. 目的:使病人或家屬能充分理解。
  3. 結果:病人或家屬行使自我決定權(簽署同意書)。

儘管說明過程涉及「誠實」,治療目的涉及「行善」,避免副作用涉及「不傷害」,但**「簽署同意書」這個行為本身,在倫理學上最主要的意義就是授權與自我決定,即「自主原則」的展現**。對於精神科病人,雖然有時需考量其判斷能力,但原則上仍應盡最大努力協助其理解並尊重其(或法定代理人)的決定。

因此,正確答案為 (A) 自主原則

核心知識點

考生應掌握 醫學倫理四原則(Four Principles of Biomedical Ethics) 及其在臨床護理的對應應用:

  1. 自主原則 (Autonomy)

    • 核心定義:尊重病人自我決定的權利。
    • 臨床應用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隱私保護、預立醫療決定(AD)、拒絕治療的權利。
    • 考試關鍵字:簽署同意書、說明解釋、自我決定、選擇權。
  2. 不傷害原則 (Non-maleficence)

    • 核心定義:不造成傷害(Do no harm),利益大於風險。
    • 臨床應用:執行技術確保安全、避免醫療疏失、權衡副作用。
  3. 行善原則 (Beneficence)

    • 核心定義:採取對病人有利的行動,促進福祉。
    • 臨床應用:提供治療緩解痛苦、施予急救。
  4. 公平/正義原則 (Justice)

    • 核心定義:公平分配醫療資源與對待。
    • 臨床應用:檢傷分類(Triage)、器官捐贈排序、健保資源分配。
  5. 特別補充:誠實原則 (Veracity)

    • 雖非四原則之一,但常考。指不說謊、不隱瞞病情(如癌症告知),是建立醫病互信與自主決定的基礎。

參考資料

  1. 醫療倫理準則 -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2. 生物醫學倫理原則 - 奇美醫院
  3. Informed Consent: Essential Legal and Ethical Principles for Nurses
  4. 護理倫理與法律 - 臺大醫院護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