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護理精社護理(1)

依據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有關長期照顧機構類型及照護對象,下列敘述何者最適當?

A失智照顧型機構是提供中度失智以上具行動能力且需受照顧者
B安養機構僅提供自我照顧缺失老人照護
C日間照顧是提供全天候的照顧服務
D養護型機構提供具足夠生活自理能力之老人照護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主要測驗考生對於 《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 中,不同類型機構之 照顧對象功能定位 的區別。這是社區護理與長期照顧領域的基礎法規題,重點在於區分「安養」、「養護」、「長期照護」及「失智照顧」四種類型的收案標準,特別是針對「生活自理能力」與「護理技術需求」的界定。

選項分析

  • A. 失智照顧型機構是提供中度失智以上具行動能力且需受照顧者 (正確)

    • 依據《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第2條第1項第1款第3目,失智照顧型機構的照顧對象定義為:「照顧神經科、精神科或其他專科醫師診斷為失智症中度以上具行動能力,且需受照顧之老人。」
    • 此選項完整符合法規對於失智程度(中度以上)、活動能力(具行動力,即非臥床)以及照顧需求(需受照顧)的三大要件。
  • B. 安養機構僅提供自我照顧缺失老人照護 (錯誤)

    • 依據同法第2條第1項第2款,安養機構的定義為:「照顧需他人照顧或無扶養義務親屬或扶養義務親屬無扶養能力,且日常生活能自理之老人。」
    • 安養機構的關鍵在於長者必須具備「生活自理能力」。若長者有「自我照顧缺失」(即無法自理),應入住養護型或長期照護型機構,而非安養機構。
  • C. 日間照顧是提供全天候的照顧服務 (錯誤)

    • 日間照顧(Day Care)屬於《長期照顧服務法》中的「社區式服務」,其服務時間通常為白天(如上午8點至下午5-6點),讓長者白天接受照顧,晚上返家由家屬照顧,並非「全天候」(24小時)服務。
    • 提供全天候照顧服務的通常是「機構住宿式」服務(如安養、養護、護理之家等)。
  • D. 養護型機構提供具足夠生活自理能力之老人照護 (錯誤)

    • 依據同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2目,養護型機構的定義為:「照顧生活自理能力缺損需他人照顧之老人或需鼻胃管、胃造廔口、導尿管護理服務需求之老人。」
    • 養護型的對象是「生活自理能力缺損」(無法自理)的長者。若長者具備足夠生活自理能力,應選擇「安養機構」。

答案解析

根據《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之定義,選項 A 正確描述了失智照顧型機構的收案對象特徵。其他選項皆混淆了不同機構的功能與對象能力要求(安養需可自理、養護為自理缺損、日照非全天候)。

核心知識點

考生應熟記《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第2條的分類架構,利用關鍵字進行區分:

  1. 長期照顧機構
    • 長期照護型:罹患長期慢性病 + 需要醫護服務(技術性護理需求高,如三管)。
    • 養護型生活自理能力缺損(需他人照顧) OR 需簡單護理(鼻胃管、導尿管、胃造廔,通常限兩管以下或護理需求較低)。
    • 失智照顧型中度以上失智 + 具行動能力(會遊走)+ 需照顧。
  2. 安養機構日常生活能自理(亞健康或健康老人)。
  3. 比較口訣
    • 能自理 → 安養
    • 不能自理 + 低護理需求 → 養護
    • 不能自理 + 高護理需求 → 長期照護 (或護理之家)
    • 會走路 + 忘了我是誰 → 失智照顧

參考資料

  1. 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 - 全國法規資料庫
  2.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 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修正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