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醫學四(1)
40歲的甲先生剛因為自己有心律不整,被診斷有法布瑞氏症( Fabry disease ),而了解到法布瑞氏症是一個X染色體遺傳的晚發性疾病,因此他急著帶自己 3歲活蹦亂跳的女兒乙來進行法布瑞氏症帶因者篩檢,希望可以儘早為她做後續保險的規劃。下列敘述何者最不適當?
A此作法將影響乙未來婚姻與生育的規劃,應等乙成年後在知情且同意的狀況下進行
B甲的X染色體應該會遺傳給乙,所以不需要進行基因檢測
C乙成年前不會有症狀,目前進行檢驗非屬必要且可能造成資源浪費
D乙檢測後才可以進行各項醫療或意外險的商業投保,可及早開始準備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測驗重點在於 法布瑞氏症(Fabry disease)的遺傳模式、未成年人基因檢測的醫學倫理,以及 基因檢測結果對商業保險的實務影響。
- 遺傳模式:法布瑞氏症為 X 染色體性聯遺傳(X-linked inheritance)。男性患者的性染色體為 XY,其唯一的 X 染色體必然帶有致病基因,且一定會傳給女兒(因為女兒是從父親獲得 X,從母親獲得 X)。因此,男性患者的女兒百分之百會獲得該突變基因(Obligate carrier)。
- 醫學倫理:對於無症狀的未成年人進行「晚發型」遺傳疾病的檢測,倫理上通常建議 暫緩(defer),直到孩子成年並能行使知情同意權(Autonomy),以保留其「開放未來的權利(Right to an open future)」。除非早期檢測有明確的醫療處置可以預防發病或改善預後。
- 保險實務:在台灣目前的保險法規與實務下,若在投保前已被確診或檢測出帶有致病基因,將被視為「既往症」或已知風險,保險公司極大機率會 拒保、除外或加費。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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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此作法將影響乙未來婚姻與生育的規劃,應等乙成年後在知情且同意的狀況下進行
- 分析:適當。 這是標準的醫學倫理觀點。對於乙(3歲)而言,父親患有的是「晚發性」疾病,且乙目前無症狀(活蹦亂跳)。提早得知帶因身分可能會對其未來的心理、婚姻及生育規劃造成標籤化影響,且剝奪了她成年後「決定是否想知道」的自主權。因此,建議等到成年後由她自己決定是符合倫理規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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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甲的X染色體應該會遺傳給乙,所以不需要進行基因檢測
- 分析:適當(從遺傳學邏輯來看)。 甲為男性(XY),乙為其女兒(XX)。甲一定將唯一的 X 染色體傳給乙,因此乙 100% 遺傳到法布瑞氏症的突變基因(即為必然帶因者,Obligate carrier)。從風險評估的角度來看,乙的基因狀態已可透過系譜分析(Pedigree analysis)推斷確定,進行基因檢測僅是再次確認已知事實。在乙無症狀且無需立即治療的情況下,確實可以主張目前「不需要」進行額外的基因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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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乙成年前不會有症狀,目前進行檢驗非屬必要且可能造成資源浪費
- 分析:適當。 題目明確指出甲患有「晚發性」法布瑞氏症(常見如 IVS4+919G>A 突變,多在中年後出現心臟症狀)。乙目前僅 3 歲且無症狀,依照晚發型的自然病程,兒童期極少發病,亦無針對無症狀幼童的預防性治療。因此,現階段進行檢測缺乏醫療上的急迫性(Medical necessity),符合「非屬必要」的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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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乙檢測後才可以進行各項醫療或意外險的商業投保,可及早開始準備
- 分析:最不適當。 這是本題的正確答案,因為其敘述與現實保險運作完全相反。
- 理由 1(核保實務): 商業保險(如醫療險、重大傷病險)在核保時會評估被保險人的健康狀況。若乙現在進行基因檢測並呈現陽性(因她是父親的女兒,結果必為陽性),這將成為她的 「既往症」或「已知的健康風險」。依據台灣保險法第 64 條的據實告知義務,家長在投保時必須說明檢測結果。保險公司得知後,極大機率會 拒絕承保 相關醫療險,或將法布瑞氏症相關併發症列為除外責任。
- 理由 2(投保策略): 若為了孩子的保險規劃,正確的作法應是 「在進行任何檢查或確診之前」 先完成投保。一旦檢測確診,反而會導致「無法投保」的後果。
- 理由 3(意外險): 意外險主要承保突發外來事故,雖較不受疾病影響,但題目提到的是「醫療或意外險」,其中的「醫療險」絕對會因基因檢測陽性而受阻。
- 因此,選項 D 聲稱「檢測後才可以投保」是嚴重的錯誤認知,這反而會害乙失去投保商業保險的機會。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D
本題的情境在於父親希望透過檢測來「規劃保險」,但 選項 D 的建議會導致反效果。
- 遺傳事實:父親患病,女兒 100% 帶因。
- 保險影響:若現在帶女兒去做基因檢測,報告確診帶因,該紀錄將成為病歷一部分。依據商業保險核保原則,這屬於高風險族群,保險公司通常會拒保醫療險或將相關疾病除外。
- 最佳策略:若要為女兒規劃保險,應在 「未留下任何檢驗異常紀錄」 且女兒 「無症狀」 時進行投保。
- 因此,說「檢測後才可以投保」是最不適當且誤導的敘述。
核心知識點
- 法布瑞氏症(Fabry Disease)遺傳學:
- X 染色體性聯顯性/隱性遺傳(目前傾向視為顯性,因為女性也會發病,但受 X 染色體性擇/里昂化現象 Lyonization 影響,症狀變異大)。
- 父傳女:男性患者(XY)傳給女兒(XX)的機率為 100%。
- 父傳子:男性患者傳給兒子(XY)的機率為 0%(傳的是 Y)。
- 母傳子/女:女性帶因者傳給子女的機率皆為 50%。
- 兒童基因檢測倫理:
- 遲發型疾病(Adult-onset):若兒童期無有效預防或治療手段,原則上 不建議 對無症狀未成年人進行預測性基因檢測,應待其成年後自主決定(Autonomy)。
- 早發型/可治療疾病:若早期診斷能提供治療獲益(如傳統型法布瑞氏症男性患者需早期酵素治療),則建議檢測。
- 基因檢測與保險:
- 目前台灣無專法(如美國 GINA 法案)完全禁止商業保險公司使用基因資訊。
- 確診之基因缺陷通常被視為既往症或高風險,不利於商業保險投保。
參考資料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 遺傳疾病諮詢服務窗口: 法布瑞氏症為 X 染色體性聯遺傳,男性傳給女兒機率 100%。
- 台灣醫學倫理規範: 關於未成年人基因檢測之倫理建議,強調尊重兒童未來的自主權。
- 保險法第 64 條: 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若有隱匿或遺漏,保險人得解除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