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專師通論(2)

依據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預立特定醫療流程」需由下列何者審查確認,始得實施?

A專科醫學會
B醫院的專科護理師作業小組
C專科護理師學會
D衛生福利部統一通過之標準

詳細解析

本題考的觀念是:專科護理師(NP)在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時,「預立特定醫療流程」之審查與核定權責歸屬。

一、政策與歷史脈絡

  1. 背景:過去 NP 的業務範圍與監督模式爭議延宕多年,直到 2016 年《護理人員法》修正、2017 年公布「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才明確化「預立特定醫療流程」(pre-established specific medical protocol) 的設計與執行機制。
  2. 立意:透過院內標準化流程,讓 NP 得以在醫師不需全程在場的情況下,安全、合法地進行部分醫療處置,同時確保品質與責任歸屬。

二、選項解析
A. 專科醫學會

  • 醫學會可提供臨床指引,但辦法並未授權醫學會審查個別醫療機構的 NP 流程,因此非正確答案。

B. 醫院的專科護理師作業小組

  • 辦法明訂「預立特定醫療流程經醫療機構核定後實施」,而醫院通常設置由副院長或醫療、護理主管領軍的「專科護理師作業小組」負責擬定、審查與確認流程後,才得實施。故為正確選項。

C. 專科護理師學會

  • 學會與醫學會類似,僅能提供專業建議與教育訓練,無流程審查權。

D. 衛生福利部統一通過之標準

  • 衛福部頒布的是「辦法」及原則性規範,並未逐一審核各院所的流程內容。實際審查仍回歸醫療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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