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專師通論(2)
護理師正在接受專科護理師培訓課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僅能置入周邊動脈導管
B僅能拔除周邊動脈導管
C能拔除及置入周邊動脈導管
D無法置入或拔除周邊動脈導管
詳細解析
本題考的觀念是:2019 年時臺灣「專科護理師執行醫療業務範圍」中,對於侵入性處置—特別是外周動脈導管(peripheral arterial catheter, PAC)的置入與拔除—之合法執行權限。
一、歷史與政策脈絡
- 2009 年通過《護理人員法》修正,首次明定專科護理師(NP)可執行部分醫療業務,但須配合「專科護理師訓練及考核辦法」。
- 2017 年公布之「專科護理師執行醫療業務範圍」子法(2018 年 3 月生效),明確列舉可執行的侵入性醫療處置;外周動脈導管之「置入及拔除」被正式納入可執行項目。
- 2019 年仍沿用上述子法,因此考題以此為依據。
二、選項解析
A 僅能置入周邊動脈導管
‧錯誤。規定允許「置入」也允許「拔除」,不只單一動作。
B 僅能拔除周邊動脈導管
‧錯誤。同理,規定包含置入,故僅說拔除不足。
C 能拔除及置入周邊動脈導管
‧正確。依 2017 子法列舉,外周動脈導管置入與拔除皆屬專科護理師可執行之侵入性處置範圍。
D 無法置入或拔除周邊動脈導管
‧錯誤。與法規明定可執行項目相違。
三、臨床意義
在急重症或手術室中,動脈導管可連續監測血壓並抽取動脈血做 ABG。若醫師忙於其他高風險操作,NP 依規範得以完成 PAC 置入與拔除,可縮短等待時間並維持病患生理監測的即時性;同時,其侵入性等級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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