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藥學六(第1次)
依據管制藥品濫用通報及獎勵辦法,管制藥品濫用通報之程序,可由各醫療(事)機構或戒癮輔導機構、團體之何種人員進行通報?①戒癮輔導團體負責人 ②醫療機構管制藥品管理人 ③醫療機構之醫事人員
A僅①②
B僅①③
C僅②③
D①②③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點在於**《管制藥品濫用通報及獎勵辦法》**中關於通報主體的法律規定。核心觀念是確認法規中對於「執行通報者」的資格定義,是僅限於特定管理階層(如負責人、管理人),還是廣泛指稱機構內的相關人員。
選項分析
根據**《管制藥品濫用通報及獎勵辦法》第 4 條規定:「管制藥品濫用通報之程序,由各醫療(事)機構或戒癮輔導機構、團體之人員**,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管制藥品濫用通報資訊系統之帳號及密碼後,依前條所定內容通報。」
由此條文可知,法規使用「人員」一詞,並未限縮於特定職稱(如僅限負責人或僅限管理人),只要是該機構或團體內的相關人員,經申請帳號後皆可進行通報。
- ① 戒癮輔導團體負責人:屬於戒癮輔導團體之人員,正確。
- ② 醫療機構管制藥品管理人:屬於醫療機構之人員,且為負責管制藥品業務之關鍵角色,當然可進行通報,正確。
- ③ 醫療機構之醫事人員:屬於醫療(事)機構之人員,且通常是第一線接觸藥物濫用個案者(如醫師、藥師、護理師),正確。
因此,①、②、③ 所列人員皆符合法規「機構、團體之人員」的範疇。
答案解析
由於法規條文明定由「各醫療(事)機構或戒癮輔導機構、團體之人員」進行通報,這包含了機構內的負責人、管理人以及一般醫事人員。只要該人員依程序申請通報系統帳號,即具備通報資格。 故選項 (D) ①②③ 為最完整且正確的答案。
核心知識點
- 通報法源:《管制藥品濫用通報及獎勵辦法》。
- 通報主體:醫療(事)機構、戒癮輔導機構或團體之人員(範圍廣泛,不限職稱)。
- 通報對象:非經醫囑,不當或過度使用管制藥品而至上述機構就診、戒毒者。
- 通報程序:向 TFDA 申請「管制藥品濫用通報資訊系統」之帳號密碼後進行線上通報。
- 獎勵機制:通報有獎金(一般個案100元,首例1萬元),且資料應予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