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醫檢)病生理(1)
有關BMI(body mass index)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BMI<18.5 為體重過輕
B18.5<BMI<24 為健康體位
C超過標準體重 10%以上稱為過重
D超過標準體重 30%以上為輕度肥胖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成人肥胖定義,主要涉及兩種常用的評估標準:身體質量指數(BMI)與標準體重百分比法(Percentage of Standard Body Weight)。醫事檢驗師需熟悉台灣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HPA)的現行標準,以及傳統營養學上基於標準體重的肥胖分級。
選項分析
- A. BMI<18.5 為體重過輕:
- 正確。根據衛福部國健署定義,成人 BMI 小於 18.5 kg/m² 屬於「體重過輕」。
- B. 18.5<BMI<24 為健康體位:
- 正確(敘述可接受)。國健署的精確定義為 18.5 ≦ BMI < 24 為「健康體位」(正常範圍)。雖然選項漏寫了「等於(≦)」符號,但在醫學考題中,若有更明顯的數值分類錯誤(如選項 D),此類邊界值的簡寫通常被視為正確選項。
- C. 超過標準體重 10%以上稱為過重:
- 正確。依據標準體重法(Relative Body Weight, RBW),實際體重在標準體重 範圍內為正常。
- 超過 10% ~ 20% 定義為「過重(Overweight)」。因此,敘述「超過10%以上稱為過重」符合此定義的起始點。
- D. 超過標準體重 30%以上為輕度肥胖:
- 錯誤。這是在傳統標準體重分級法中的分類錯誤。
- 根據標準體重法的肥胖分級:
- 超過標準體重 10% ~ 20%:過重。
- 超過標準體重 20% 以上:肥胖。
- 其中細分:
- 20% ~ 30%:輕度肥胖(Mild Obesity)。
- 30% ~ 50%:中度肥胖(Moderate Obesity)。
- > 50%:重度肥胖(Severe Obesity)。
- 選項 D 稱「超過 30% 以上為輕度肥胖」,但實際上超過 30% 已進入中度肥胖的範圍,且輕度肥胖的定義應始於超過 20%。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為 D。 選項 D 錯誤地將「中度肥胖」的範圍(>30%)描述為「輕度肥胖」。依照醫學營養學定義,輕度肥胖是指超過標準體重 20% 至 30% 之間,而超過 30% 應屬於中度肥胖。
核心知識點
考生應熟記台灣衛福部國健署的成人肥胖定義,這是國考常考重點:
-
BMI 分級(現行主流標準):
- 體重過輕:BMI < 18.5
- 健康體位:18.5 ≦ BMI < 24
- 過重:24 ≦ BMI < 27
- 輕度肥胖:27 ≦ BMI < 30
- 中度肥胖:30 ≦ BMI < 35
- 重度肥胖:BMI ≧ 35
-
標準體重法分級(輔助或傳統標準):
- 正常:
- 過重:
- 肥胖:
- 輕度:
- 中度:
- 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