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醫檢)血液(1)

有關捐血規定與血品製備,下列何者錯誤?

A捐全血500 c.c. 者,需間隔 3個月始可再捐血
B男性與女性,捐血篩檢用之硫酸銅溶液比重不同
C新鮮冷凍血漿保存於 -20℃以下,其保存期限為2年
D冷凍沉澱品保存於 -20℃以下,輸用前需在 30~37℃解凍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捐血者健康標準(Donation Standards)與血液成分製備及保存(Blood Component Preparation and Storage)的相關規定。主要涉及全血捐血間隔、血紅素篩檢標準(硫酸銅法比重),以及新鮮冷凍血漿(FFP)與冷凍沉澱品(Cryoprecipitate)的保存條件與效期。

選項分析

  • A. 捐全血500 c.c. 者,需間隔 3個月始可再捐血正確

    • 根據台灣血液基金會與《捐血者健康標準》規定,全血捐血的間隔為:
      • 捐 250 c.c. 者:間隔 2個月 以上。
      • 捐 500 c.c. 者:間隔 3個月 以上。
    • 此外,男性全年捐血量上限為 1500 c.c.,女性為 1000 c.c.。選項敘述符合現行規定。
  • B. 男性與女性,捐血篩檢用之硫酸銅溶液比重不同正確

    • 捐血前血紅素(Hb)篩檢常使用硫酸銅溶液(Copper sulfate method)測定血液比重。
    • 男性標準:Hb \ge 13 g/dL,對應硫酸銅溶液比重 1.054
    • 女性標準:Hb \ge 12 g/dL,對應硫酸銅溶液比重 1.052
    • 由於男女血紅素標準值不同,所使用的硫酸銅溶液比重確實不同。
  • C. 新鮮冷凍血漿保存於 -20℃以下,其保存期限為2年錯誤

    • 新鮮冷凍血漿(FFP) 是指全血採集後 8 小時內分離並冷凍的血漿。
    • 根據台灣血液成分精製標準與臨床常規:
      • 保存溫度:-18℃ 以下(或 -20℃ 以下)。
      • 保存期限:1 年(12 個月)。
    • 若保存於 -65℃ 以下(如某些特殊庫存),效期可延長至 7 年,但一般常規 -20℃ 保存條件下,效期僅為 1 年。選項稱「2年」為錯誤敘述。
  • D. 冷凍沉澱品保存於 -20℃以下,輸用前需在 30~37℃解凍正確

    • 冷凍沉澱品(Cryoprecipitate, Cryo) 是由 FFP 在低溫(1~6℃)解凍後離心分離出的白色沉澱物,主要含第 VIII 凝血因子、纖維蛋白原(Fibrinogen)、vWF 等。
    • 保存:需冷凍保存於 -18℃ 以下(通常與 FFP 相同,為 -20℃ 以下),保存期限為 1 年
    • 解凍:輸用前需將血袋連同防水套置於 30~37℃ 水浴中輕輕搖盪解凍(不可超過 37℃ 以免蛋白變性),且解凍後應儘速輸用(一般解凍後保存於室溫 20~24℃,不可回冰,效期短)。選項敘述正確。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為 C。 新鮮冷凍血漿(FFP)在 -20℃ 以下的保存期限標準為 1 年,而非 2 年。其餘選項皆符合台灣現行血液製劑規範。

核心知識點

  1. 捐血間隔:250ml \rightarrow 2個月;500ml \rightarrow 3個月。
  2. 血紅素篩檢(硫酸銅比重)
    • 男:Hb \ge 13 g/dL \rightarrow Sp. Gr. 1.054
    • 女:Hb \ge 12 g/dL \rightarrow Sp. Gr. 1.052
  3. 常見血品保存條件
    • 紅血球濃厚液(RBC):1~6℃,效期 35 天(CPDA-1)。
    • 血小板(PLT):20~24℃ 震盪保存,效期 5 天。
    • 新鮮冷凍血漿(FFP):< -18℃(或 -20℃),效期 1 年;解凍後 1~6℃ 保存,24 小時內用完。
    • 冷凍沉澱品(Cryo):< -18℃,效期 1 年;解凍後 20~24℃(室溫) 保存,不可冷藏,需於 4~6 小時內用完。

參考資料

  1. 台灣血液基金會 - 捐血須知與間隔規定
  2. 衛生福利部 - 捐血者健康標準
  3. 臺北榮民總醫院 - 血液成分使用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