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專師通論

下列哪一項目,並未包含在「專科護理師需在醫師監督下執行之醫療業務範圍辦法」內?

A陰道擴張器置入採集檢體
B執行石膏固定或移除
C膀胱固定引流管拔除
D心臟去顫術

詳細解析

本題考的觀念是:專科護理師(Nurse Practitioner)在「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範圍」之法規內容與限制

一、歷史與時空背景

  1. 「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範圍辦法」首度公布於民國106年(2017),隔年 2018 年 1 月正式施行。
  2. 考題年份為 2018,因此必須以當時剛上路的條文為判斷依據。當年度之條文將 NP 可執行之處置分為「非侵入性」及「侵入性」兩大類,並以附表列舉允許項目。
  3. 之後雖歷經多次修正(最近一次 113 年 3 月),列舉項目除個別文字微調外,大方向並未新增「心臟去顫術」,因此歷史版本與現行版本在本題上結論一致。

二、選項逐一解析
A. 陰道擴張器置入採集檢體
‧ 屬侵入性醫療「檢查之處置」列舉項目,專科護理師得於醫師監督下執行 → 選項正確包含於法規。

B. 執行石膏固定或移除
‧ 明列於「非侵入性醫療之處置」中的「石膏固定及拆除」 → 屬可執行範圍。

C. 膀胱固定引流管拔除
‧ 在附表一「管路之處置」中,對泌尿系統引流管(如 Cystofix、膀胱造瘻管拔除、Bladder irrigation 等)皆列入,可由 NP 於醫師監督下進行 → 屬可執行範圍。

D. 心臟去顫術
‧ 無論 2018 年原始條文或最新修正條文,皆未將「心臟去顫術(Defibrill

...(解析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