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專師通論

甲為專科護理師,乙為參加「專科護理師訓練課程」之護理師(即訓練專師),關於甲、乙之執業項目,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能提供病人醫學諮詢;乙不能提供病人醫學諮詢,僅能提供護理諮詢
B甲執行醫療業務,不需醫師親自在場監督;乙一定要醫師親自在場監督,始能執行醫療業務
C甲、乙均能依據「預立醫療流程」執行業務
D甲能執行「醫療業務」;乙不能執行「醫療業務」,僅能執行「醫療輔助行為」

詳細解析

本題考的觀念是:
「專科護理師(NP)與接受專科護理師訓練之護理師(訓練專師)的執業範圍與醫師監督模式,尤其是『預立特定醫療流程(Pre-established Specific Medical Protocol, PSMP)』的適用對象」。

一、時空背景(政策/法規脈絡)

  1. 2014 年《護理人員法》修正後,將「專科護理師」的醫療行為正式入法:
    • §24 ③:NP 及訓練專師得在「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
    • §24 ④ 授權衛福部訂定「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
  2. 依上開辦法,醫療院所得透過「預立特定醫療流程」讓 NP 與訓練專師,在醫師非親臨之情況下,依 S.O.P. 執行醫療行為。

二、選項逐條解析
A 甲能提供病人醫學諮詢;乙不能提供病人醫學諮詢,僅能提供護理諮詢

  • 「醫學諮詢」屬醫療業務一環,NP 與訓練專師皆須在醫師監督下始得執行,並無甲可、乙不可之區分,因此錯誤。

B 甲執行醫療業務,不需醫師親自在場監督;乙一定要醫師親自在場監督,始能執行醫療業務

  • 辦法明定「監督方式可為指示、指導或督促」,並未要求醫師必須「親自到場」;此規定對 NP 與訓練專師一致。故此說法錯誤。

C 甲、乙均能依據「預立醫療流程」執行業務

  • 辦法第 5、6 條明確納入「專科護理師及其訓練期間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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