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專師通論

李醫師因業務過失傷害罪遭起訴,法院以證人身分傳喚專科護理師甲出庭作證,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不想涉入李醫師之官司,故未出庭,可能會被處以罰鍰
B甲不想涉入李醫師之官司,故未出庭,可能會被拘提
C甲出庭後,若拒絕作證,可能會被處以罰鍰
D甲出庭後,若拒絕作證,可能會觸犯偽證罪

詳細解析

本題考的觀念是:刑事訴訟程序中「證人之權利與義務」—不到庭、拒絕作證的法律效果與偽證罪的構成要件。

一、時空背景
2017 年適用之《刑事訴訟法》規定(現行條文號未改動),已明確載明證人若不到庭或拒絕作證之處罰方式。偽證罪則另見《刑法》第168 條,構成要件為「具結後為虛偽陳述」,與拒絕作證無涉。因此本題必須掌握兩部法律的交互關係。

二、各選項解析
A. 「不到庭可處罰鍰」
‧《刑事訴訟法》第178、193 條:證人經合法傳喚未到庭,法院得裁處罰鍰(上限 3 萬元)。
→ 正確。

B. 「不到庭可被拘提」
‧同條文授權:除罰鍰外,法院得宣告拘提並交由警力強制帶至法庭。
→ 正確。

C. 「到庭後拒絕作證可處罰鍰」
‧證人無正當理由而拒絕作證,得處罰鍰(上限 3 萬元),必要時可連續處罰。
→ 正確。

D. 「到庭後拒絕作證會觸犯偽證罪」
‧偽證罪成立要件:1) 依法令應具結;2) 已具結;3) 為虛偽陳述。
‧證人僅「拒絕」作證並未陳述,更遑論虛偽內容,自不構成偽證罪。最多僅受罰鍰處分。
→ 錯誤(本題答案)。

三、臨床/實務關聯
醫護人員常因醫療糾紛案件被法院或檢察官以證人身份傳喚。實務提醒:

  1. 依法出庭,避免因「不到庭」衍生罰鍰或拘提。
  2. 出庭後若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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