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藥學三(第2次)

依中華藥典之規定,吸入氣化噴霧劑中,投藥粒子之平均大小直徑應控制在若干 μm 以下為適當?

A10
B5
C1
D0.1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中華藥典(Chinese Pharmacopoeia)對於吸入氣化噴霧劑(Inhalation Aerosols)之品質管制規定,特別是關於投藥粒子大小(Particle Size)**的限制。

吸入劑型的藥效取決於粒子在呼吸道中的沉積位置,而沉積位置主要由空氣動力學粒徑決定。為了確保藥物能通過口咽部進入下呼吸道,藥典對其粒徑設有明確的管制標準。

選項分析

  • (A) 10正確。根據中華藥典(如第七版、第八版及第九版通則〈4013〉氣化噴霧劑)之規定,對於吸入氣化噴霧劑而言,其投藥粒子之大小必須經小心控制,其平均大小直徑應在 10 μm 以下。此大小是區分「吸入劑」(能進入呼吸道)與一般「噴霧劑」(可能僅作用於局部或表面,粒徑可達數百 μm)的關鍵界限。
  • (B) 5:錯誤。雖然臨床上1~5 μm 的粒子最容易沉積於肺泡與細支氣管(最佳治療範圍),是藥物動力學上的理想值,但藥典作為品質管制的法規標準,其規定的「應控制範圍」通常設定在10 μm 以下,以確保藥物具備進入呼吸道的基本能力。若粒子大於 10 μm,絕大多數會沉積在口腔與咽喉,無法達到治療效果。
  • (C) 1:錯誤。小於 1 μm 的粒子通常太輕,容易隨呼吸被呼出體外,無法有效沉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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