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專師通論

有關下肢皮膚傷口縫合的敘述,下列何者最為不適當?

A超過6~8小時的傷口不應立即縫合
B傷口縫合前僅以優碘清潔以預防感染
CNylon 縫線不可吸收,適用於表皮縫合
D常以傳統角針縫合皮膚,下針方向與傷口垂直

詳細解析

本題考的觀念是:急性外傷傷口的初期處理與皮膚縫合原則(「黃金期」概念、清創沖洗、縫線材質、縫合法)。

各選項解析
A.「超過6–8小時的傷口不應立即縫合」
 • 四肢的污染傷口超過 6–8 小時就超出傳統黃金期,細菌量已可能達感染門檻。臨床多採「延遲初級癒合」:先徹底清創、開放引流 24–72 小時,確定無感染再縫合。因此敘述正確。

B.「傷口縫合前僅以優碘清潔以預防感染」
 • 正確流程應包括:高流量生理食鹽水沖洗(≥500 mL)、去除異物與壞死組織、必要時局部麻醉下銳性清創,再以 1–2% Povidone-iodine 或 Chlorhexidine 作外周皮膚消毒。單純把優碘塗在傷口表面既無法沖掉污染物,也可能滲入組織造成刺激,感染風險仍高,因此最不適當。

C.「Nylon 縫線不可吸收,適用於表皮縫合」
 • Nylon 為單股不可吸收線,組織反應低、拆線容易,是皮膚縫合常用材質,敘述正確。

D.「常以傳統角針縫合皮膚,下針方向與傷口垂直」
 • 傳統單股間斷縫(simple interrupted)時,針尖垂直穿入可使皮緣外翻、減少表皮內陷,有利初級癒合。敘述正確。

正確答案:B

臨床重點

  1. 傷口黃金期:臉部 12–24 h、四肢 6–8 h、嚴重污染或咬傷更短,逾期宜先延遲初級癒合。
  2. 傷口處理三大步驟:高壓沖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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