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專師通論
下列何者非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之合法執業範圍?
A初次鼻胃管置入
B初次氣切外管之更換
C表淺傷口縫合
D真空引流管(hemovac)拔除
詳細解析
本題考的觀念是:台灣「專科護理師執行醫療業務之法定範圍」,屬政策/法規題。
一、歷史背景與時空脈絡(至 2014 年)
- 專科護理師(NP, Nurse Practitioner)制度於 2006 年正式入法,衛生署(今衛福部)隨後以「專科護理師及護士執行醫療業務時應注意事項」對可執行之處置作出列舉。
- 2010 年再以子法「專科護理師執行醫療業務範圍」條文,將可執行業務分為「非侵入性」與「侵入性」兩大類。侵入性中列舉可做之事項,如:
- 表淺傷口清創/縫合
- 胃管、導尿管、各類引流管(Hemovac、PICC 等)之更換或拔除
- 但未列入「氣管插管」或「初次更換氣切外管」等高風險呼吸道處置。
- 考題年份 2014 即係依上述版本命題。
二、各選項解析
A. 初次鼻胃管置入
- NG tube 置入屬「侵入性醫療處置」中風險相對低之管路置入,條文列可由 NP 在醫師監督下執行。
- 故屬合法範圍,選項錯誤 (並非題幹所求)。
B. 初次氣切外管之更換
- 氣管造口術後第一次換管常發生在傷口尚未成熟、氣道易脫落出血,屬高風險氣道管理。
- 法規並未列舉「氣切外管首次更換」為 NP 得執行事項,臨床上仍須由醫師親自操作。
- 因此「不」屬於 NP 合法執業範圍,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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