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醫學二(2)

醫療糾紛指醫病之間因為醫療傷害所生之責任歸屬的爭執,而醫療傷害可區分為「因過失引起之醫療傷害」和「非因過失引起之醫療傷害」。下列何者為「非因過失引起之醫療傷害」?

A醫師診斷錯誤以致延誤病情
B手術併發症
C護理人員打錯針劑
D院內感染管控之疏失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的核心觀念在於醫療傷害(Medical Injury)的分類,特別是區分「醫療過失(Medical Negligence)」與「醫療意外/不幸(Medical Mishap/Misadventure)」。

  • 因過失引起之醫療傷害:指醫療人員違反了醫療常規或應盡的注意義務(Duty of Care),導致病人受損。例如:給錯藥、開錯刀、違反感染管制標準流程等。
  • 非因過失引起之醫療傷害:指醫療人員已盡到應有的注意義務,符合當時當地的醫療水準,但仍發生無法預期或無法避免的不良結果。這通常包含已知的併發症(Complications)、藥物的特異體質反應或疾病本身的自然進程。

選項分析

  • A. 醫師診斷錯誤以致延誤病情
    • 分析:這是典型的醫療過失。醫師負有正確診斷的義務,若因未盡注意義務導致誤診或延遲診斷,進而造成病人病情惡化,屬於「因過失」造成的傷害。
  • B. 手術併發症
    • 分析這是正確答案。手術併發症(Complications)是指在醫療行為本身即帶有風險的情況下,即使醫師操作過程完全符合醫療常規且無任何疏失,仍可能發生的不良結果(例如:術後沾黏、傷口癒合不良、已知比例的術後感染或出血)。在法律與臨床定義上,若醫療行

...(解析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