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營養團膳(1)
為使火災發生時能迅速展開消防作業,下列何者不是廚房員工緊急應變項目?
A通報、報警
B收拾物品、快速帶走
C滅火、撲救
D疏散、避難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職場火災緊急應變原則與自衛消防編組的核心任務。 在餐飲業廚房等高風險場所,員工必須熟悉「自衛消防編組」的任務分工,其核心目的是在火災初期進行有效處置以減少傷亡與損失。標準的緊急應變流程通常遵循 R.A.C.E. 原則 或自衛消防編組的三大核心任務:通報、滅火、避難引導。
選項分析
- A. 通報、報警 (正確應變): 這是自衛消防編組中「通報班」的任務。火災發生時,第一時間必須向消防單位 (119) 報案,並透過內部廣播或警鈴通知場所內所有人員,以便啟動應變機制。
- B. 收拾物品、快速帶走 (錯誤應變): 這是絕對禁止的行為。火場環境變化極快,濃煙與高溫是致命殺手。根據消防安全指導原則,火災發生時應遵循「避難求生第一,不可貪戀財物」的原則。收拾物品會延誤寶貴的逃生黃金時間,甚至導致人員受困,因此絕非緊急應變項目。
- C. 滅火、撲救 (正確應變): 這是自衛消防編組中「滅火班」的任務。廚房員工應受過基礎訓練,在火災初期(火勢尚未擴大至天花板前)利用滅火器、滅火毯或簡易消防栓進行初期滅火。廚房常見的油鍋起火尤需正確的滅火知識(如覆蓋鍋蓋、使用滅火器,切勿潑水)。
- D. 疏散、避難 (正確應變): 這是自衛消防編組中「避難引導班」的任務,以及所有人員的最終行動。當火勢無法控制時,員工應立即停止作業,依照逃生路線疏散,並引導顧客或同事前往安全集合點。
答案解析
題目詢問「下列何者不是」緊急應變項目。 選項 (B) 收拾物品、快速帶走 違反了火場逃生避難原則(不可為收拾財物延誤逃生),不僅無助於消防作業,反而增加傷亡風險。因此,這是唯一不屬於應變項目的選項。
正確答案為 (B)。
核心知識點
- 自衛消防編組任務:
- 通報班:報警 (119)、內部廣播。
- 滅火班:初期滅火 (使用滅火器、室內消防栓)。
- 避難引導班:引導人員疏散、移除障礙物、關閉防火門。
- 火場逃生原則:
- 不可收拾財物:生命至上。
- 不可搭乘電梯:避免斷電受困。
- 隨手關門:阻擋濃煙擴散 (侷限火勢)。
- 低姿勢爬行:避開濃煙層 (如遇濃煙)。
- 廚房火災特性:
- 油鍋起火不可用水滅火,應使用鍋蓋覆蓋或K類(強化液)/乾粉滅火器。
- 排油煙管應定期清洗,防止積油助燃。
參考資料
- 內政部消防署 - 火災逃生避難原則
- 台北市政府消防局 - 自衛消防編組演練
- 考選部 115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試題 (2026年考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