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種包裝食品可以不需要有營養標示?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主要考查**「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的定義區別**,以及**「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Exemptions from Nutrition Labeling)。考生需辨別哪些食品屬於強制標示的範疇,哪些因為屬於原料、豁免項目或臨時性包裝而不需要營養標示。
根據衛生福利部公告的法規,包裝食品原則上皆需進行營養標示,但若符合特定條件(如成分單純的生鮮、水、調味香辛料等)且「無營養宣稱」,則可豁免。此外,僅以保鮮膜等簡易包裝在販售場所(如傳統市場、賣場)進行臨時性包裝的食品,在法規上屬於**「散裝食品」**,其標示規定與工廠產製的「包裝食品」不同,通常不需要提供完整的營養標示表。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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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碘鹽: 需要標示。 雖然一般「鹽及鹽代替品」若無營養宣稱可免營養標示,但根據**「包裝食用鹽品之碘標示規定」,添加碘化鉀或碘酸鉀之包裝食用鹽品(即碘鹽),屬於營養強化產品,法規明確要求應依「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辦理營養標示**,且必須額外標示產品之總碘含量及相關醒語(如「碘為必需營養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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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番茄醬: 需要標示。 番茄醬屬於加工食品,含有多種成分(番茄、糖、鹽、香料等),並非單一原料,也不屬於「得免營養標示」的豁免項目(如生鮮蔬果、水、香辛料)。因此,作為一般包裝食品,必須有完整的營養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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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保鮮膜包裝的滷豆干: 不需要標示(本題正確答案)。 此選項的關鍵在於**「保鮮膜包裝」與販售型態。根據食藥署解釋,市場或賣場業者販售之食品,若僅以保鮮膜、保麗龍盤等進行臨時性、簡易包裝**(目的是方便顧客拿取,且多為現場分裝販售),在法規定義上屬於**「散裝食品」(Bulk Food)。散裝食品依規定主要需標示品名及原產地(豬肉等特定品項),但不需要**像密封包裝食品那樣提供完整的「營養標示」。 註:若是工廠生產、密封包裝且在超商貨架販售的滷豆干,則屬包裝食品,需要標示。但題幹強調「保鮮膜包裝」,通常即指涉散裝/臨時包裝之豁免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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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宣稱無添加糖的氣泡水: 需要標示。 一般的包裝飲用水、礦泉水若無添加其他成分,屬於豁免項目。然而,法規明定豁免的前提是**「未有營養宣稱」。此選項明確指出該氣泡水「宣稱無添加糖」,這屬於一種「營養宣稱」**(需適量攝取之營養素標示為「無」)。一旦產品有營養宣稱,就自動喪失豁免資格,必須提供營養標示以證實其宣稱內容(證明糖含量為 0)。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是 C。 依據現行法規,碘鹽(A)有強制標示規定;番茄醬(B)為一般加工食品須標示;宣稱無糖氣泡水(D)因有「營養宣稱」而須標示。唯獨「保鮮膜包裝的滷豆干」(C)被視為散裝食品的臨時包裝,或非屬包裝食品之強制標示範疇,故不需要營養標示。
核心知識點
考生應複習並掌握**「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及其例外情況:
- 豁免項目:
- 飲用水、礦泉水、冰塊。
- 未添加其他成分之生鮮冷藏冷凍蔬果、家畜禽蛋水產(單純原料)。
- 沖泡用且未含其他原料之茶葉、咖啡、乾豆、麥、香草植物(注意:不可含糖或奶精)。
- 調味香辛料、調理滷包(不含滷好的食物)。
- 鹽及鹽代替品(注意:碘鹽除外,需強制標示)。
- 營養素含量皆符合「0」標示條件者。
- 豁免失效條件:上述食品若有**「營養宣稱」(如:高鈣、無糖、低脂),則一律需要營養標示**。
- 散裝 vs 包裝:賣場/市場之「保鮮膜」、「網袋」等臨時性包裝,視為散裝食品,免營養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