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營養食安(1)
食品安全管制小組在訂定重要管制點監測計畫時,應包括下列那些內容?①項目 ②方法 ③頻率 ④矯正措施 ⑤操作人員
A①②③⑤
B①②③④
C②③④⑤
D①②④⑤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點為HACCP(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系統中的第四項原則:「建立監測程序」,以及我國衛生福利部發布之《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法規條文細節。
選項分析
根據衛福部發布之**《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第八條規定:「管制小組應訂定監測計畫,其內容包括每一重要管制點之監測項目、方法、頻率及操作人員**。」
- ① 項目 (Item):正確。法規明確要求包括「監測項目」(如溫度、時間、pH值等)。
- ② 方法 (Method):正確。法規明確要求包括「監測方法」(如使用溫度計量測、試紙檢測等)。
- ③ 頻率 (Frequency):正確。法規明確要求包括「監測頻率」(如每批次、每小時一次等)。
- ④ 矯正措施 (Corrective Action):錯誤。矯正措施屬於HACCP第五項原則。在《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中,這是第九條的規範內容(「管制小組應對每一重要管制點,研訂發生系統性變異時之矯正措施」)。雖然矯正措施是HACCP計畫書的一部分,但它不屬於「監測計畫」本身的內容;監測計畫是規定「如何觀察」,矯正措施是規定「當觀察到異常時該怎麼做」。
- ⑤ 操作人員 (Operator):正確。法規明確要求包括「操作人員」(指定由誰負責執行監測)。
因此,監測計畫應包括的內容為 ①項目、②方法、③頻率、⑤操作人員。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為 (A) ①②③⑤。
依據《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第八條,監測計畫的四要素即為:項目 (What)、方法 (How)、頻率 (When)、操作人員 (Who)。選項④「矯正措施」係屬於監測發現異常後的處理程序(準則第九條),並非監測計畫本身的組成要素。
核心知識點
考生應熟記《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中關於HACCP七大原則的法規對應條文:
- 危害分析 (HA):第五條(列出危害物質、執行危害分析)。
- 決定重要管制點 (CCP):第六條。
- 建立管制界限 (CL):第七條。
- 訂定監測計畫 (Monitoring):第八條(重點:項目、方法、頻率、操作人員)。
- 研訂矯正措施 (Corrective Action):第九條(重點:包含變異原因之矯正、違規產品之回收處理銷毀)。
- 確認 (Verification):第十條(確認系統有效性、內部稽核)。
- 文件與紀錄 (Documentation):第十二條(保存至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