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營養公衛(2)
編列高血壓社區防治營養計畫預算時,下列何項支出不屬於業務費?
A水電費
B文具紙張
C臨時工資
D專家出席費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主要測驗考生對於政府補助計畫經費編列原則的理解,特別是「業務費」與「管理費」的區別。在營養師進行社區營養計畫(如衛生福利部或國民健康署的補助計畫)預算編列時,需遵循特定的經費編列基準(如《衛生福利部補(捐)助計畫經費編列基準》)。
選項分析
在政府計畫預算編列中,經費通常分為「人事費」、「業務費」、「設備費」及「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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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水電費 (錯誤歸類,為本題答案):
- 在計畫預算中,水電費通常被歸類為**「管理費」(Overhead/Indirect Costs)**。
- 管理費是用來支應執行計畫單位(如醫院、學校、公會)因執行計畫所產生之間接費用,包含水電、清潔、建築維護等行政管理支出。通常以計畫總經費(或業務費+人事費)的一定比例(如 10%)編列,不需在「業務費」中逐項列舉。
- 注意:雖在公務機關的總預算會計科目中,水電費屬於業務費的一種,但在「編列個別計畫預算」時,它是被歸在管理費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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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文具紙張 (屬於業務費):
- 屬於執行計畫所需的消耗性物品,列於**「業務費」**中的「物品」或「一般事務費」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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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臨時工資 (屬於業務費):
- 根據衛福部經費編列基準,計畫所需的臨時人員(如按日、按時計酬的工讀生或調查員)之薪資,屬於**「業務費」**項下的「臨時工資」或「臨時人員費用」。
- 註:正式聘用的專任/兼任研究助理通常列於「人事費」,但臨時工資多列於業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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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專家出席費 (屬於業務費):
- 邀請專家參與諮詢會議、焦點團體訪談等給予的費用,明確屬於**「業務費」**項下的「出席費」。
答案解析
編列社區計畫預算時,業務費是指執行計畫特定工作所需的直接費用(如文具、印刷、臨時工資、專家出席費、國內旅費等)。而水電費屬於執行單位維持基本運作的間接成本,應由管理費支應,因此不屬於業務費的編列項目。
故正確答案為 A。
核心知識點
營養師在撰寫計畫書與編列預算時,應掌握《衛生福利部補(捐)助科技發展計畫經費編列基準》之四大科目分類:
- 人事費:計畫主持人費、專/兼任助理薪資、勞健保雇主負擔。
- 業務費:執行計畫之直接費用,包括:
- 耗材類:文具紙張、印刷費、油脂、郵電。
- 勞務類:臨時工資、稿費、翻譯費。
- 專業費:專家出席費、講座鐘點費、審查費、問卷調查費。
- 差旅費:國內旅費、短程車資。
- 設備費:單價1萬元以上且使用年限2年以上之儀器設備。
- 管理費:水電費、房屋維護費、一般行政支援(通常為直接經費之10%)。
參考資料
- 衛生福利部補(捐)助科技發展計畫經費編列基準及使用範圍
- 行政院主計總處用途別預算科目分類定義及計列標準表